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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ManCcC wrote:
如果以公平性法規全依照汽車沒有特例
這樣機車停車會變成汽車停車價位呦(當然車格也要一樣大)..(等同重機)
人行道目前可以停車的車格都會被塗銷(法規上讓機車停人行道停車格算特別允許)
沒有機車優先道(可變回人行道)
機車鑽右側車縫等同同車道右側超車(違規)
罰金等同汽車(機車違停好像600..汽車900)
如果說車道是汽機車的空間,那麼人行道就是行人的空間,機車本來就不該允許停在人行道上
CcCManCcC wrote:
這時大概又會有人說,機車鑽可以減緩車流怎樣怎樣
但法規是一板一眼的,沒理由比照汽車..又開了特例..
如果開了特例那就代表不是比照汽車
鑽的過去的是車道,鑽不過去的是車縫,仿效美國人把車道寬度縮窄到只剩3公尺寬,甚至更窄,機車自然會乖乖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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