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ho282 wrote:閃黃燈路口,路口有違規停車,就算停止再起動,也不一定能看見直行的救護車,救護車速也不慢,行至閃黃燈路口更是如入無人之地,也不停止加速注意來車,持續加速直行........................,雖救護車執行勤務有優先權,但不是霸王,注意"安全"才是任務達成的唯一道路!!! 閃黃燈本來就不用減速雞腿還你 駕照請繳回或燒掉喔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阿彌陀佛,那台車子怎(恕刪) 雖然影片中的車子很不可取但是救護車的行車記錄器是可以給你這樣玩放上來公審的嗎?救護車和行車記錄器應該都不是你個人的私財吧?你的私德大致上已經明白了來看看可不可向貴單位反應一下地點是台9線, 台東縣大坡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