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了9000NTD背上官司

你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划不划算,呵呵
風評不好,不能成為你可以佔別人便宜的理由
既然能統計出車費欠9000元,要嘛
1.憑空猜測
2.已有確實的車輛進出資料
只是9000元,萬一告你以後還要跑法院,就算真的判你不用繳你也沒有佔到便宜
不如去談談能否打個折吧
jobeos89563 wrote:
發現社區不少人早就這麼做很久了
貪小便宜的我當然也就跟著這樣,直接開了出去
大概持續了一個月他們修好了,也做了統計,並且把統計的金額給我,要求我補繳
金額約莫9000
想當然爾,小弟我當然也會不甘願

我會這樣做:
一、跟地主討論是否有優惠?畢竟是長期的,但如果人家連包月都沒有,就不要本位了。
二、繳納該費用,並請地主開立合法的發票。畢竟停了是事實。

題外話:
以前上班處的地下停車場沒有地感(或是沒啟用),可以人去按進場票。
出場的人就去按一張新的票來繳納之後開車出場。
後來某天....地感恢復運作...同事唉唉叫說停一整天好貴&分享。該停車場雖然包月不便宜,但有提供包月...^^
風評不好? 他有做出對不起你的事?

風評不好,可能只是你的一面之詞而已。

畢竟你的行為才真的風評非常差。

支持地主告下去。這堆人貪小便宜。

談合解金 ,會更有利,地主太客氣了。
不當得利
只要對方提的出詳細證據
妳不繳錢就是強制執行
沒現金可以執行就扣不動產
沒不動產就扣薪水
通通沒有就進去被關抵欠款
這不就有句諺語叫做“做賊喊抓賊嗎”
中國人貪小便宜、鑽漏洞的心態展露無疑!

請問樓主家地址在哪裡?
爾後你家大門都不要關起來喔,我們一堆人進去拿吃拿喝拿錢再出來,我們可以都沒事喔!
可以不用繳,想看樓主後續。您停車是事實,利用對方管理不當之處,躲避繳費也是事實。
有錢買車,沒錢繳停車費,乾脆把車賣了。
停車場業主還真是好心,是我的話,通知後期限內不理會,轉提告。
要和解可以,請付出當初講的金額更高。
想貪小便宜就不要怕囉,不然就是使用者付費。
pcian wrote:
你不要繳我想看結果(恕刪)



你壞壞

我也想看結果...

真的別貪小便宜

我不是不繳,是不想繳 <這邏輯怎麼聽起來怪怪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