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快縮啊!要等幾年呢?...(恕刪) 哇好多檢舉單回想起來我有幾年也是這樣不滿道路違規也花了不少時間檢舉但後來發現自己心理會慢慢扭曲因為在台灣只要上路就一定看到大量違規曾經不爽到出門就會生氣氣到最後情緒管理變的很差對於違規的不滿情緒常會拖累到其他人事物後來我想得比較開了道路是政府的,管理道路是政府的事政府既然不願意積極管理那也不是我應該煩惱或者能夠改變的事後來外出的心情也能夠比較放鬆了因為他人的過失懲罰自己,其實是划不來的
停車的定義 就是駕駛座沒有人至少我這邊的警局是這樣認定的因為駕駛座有人的話你看他 你以為他車輛沒有在動你自認為他是停車狀態但他可以辯稱他是以時速0.01的速度在緩慢的駕駛移動為了避免爭議駕駛座無人的狀態 才是標準的停車有了停車狀態 才可以辨認後續的 紅線停車 黃線停車 併排停車 ...等等各種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