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DIY LOVE wrote:
改裝噪音車來我家前巷子吵 , 衍生事件 , 鬧到一堆人打電話報警 , 現場居然來了5個警察 , 噪音車主不敢發動引擎 , 牽車離開巷內 , 我要對該噪音車合法蒐證環保局檢舉 , 06070警察居然阻止我還說 : 你不要,你不要 , 你拍到他的車牌號碼了 , 我告訴你 ,你的行為要約束一下 . 然後暴力拉扯我 , 阻止我依法對噪音車蒐證 , 太扯了! 警察保護違法者 , 甚至動用強制力妨礙合法人民 ! 我怕的急忙打110求救 ,警察才放開我.

我真的很白癡 , 去年才被員山派出所警察違法到我家搞侵害人身自由的白色恐怖事件 ,今年我還傻傻地跟警察去員山派出所,沒有打110求救的話差點出不來 ! 我真的是腦殘.智障沒有學習能力 , 居然還笨到想相信員山派出所會依法行事 !

(2021年再補充後續)白色恐怖再臨。檢舉違停1小時內,中和警察來我家要抓我強制就醫,違憲法侵害人權!錄影檔事證明確 , 誹謗我誣告我的被告居然不起訴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063037

去年設局誣告誹謗的白色恐怖案件 , 檢察官居然通通不起訴 , 我就很傻眼 , 也知道現在仇家有警察和檢察官相挺 ,一定會再找人來我家把我逼出來茲事,果然沒猜錯,我的仇家就是這種人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063037&p=36#80667728


官官相護

就是找記者跟當地在野政黨立委議員

檢警一家親

上法院沒用啦

立委終於有幹正事了
「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這些立委是吃屎的嗎?不影響交通安全為什麼要訂這些法規?不是應該直接修法嗎?例如開放併排停車、開放紅線停車啊!
一堆邏輯智障的立委,沒有上游的立法,中游的執法不力,哪來的下游檢舉?
處理事情不依邏輯,由上游去解決問題,只想從下游來做,討好性喜違規的民眾。
贊同+1。
建議還要增加,占用轉彎車道卻直行、占用直行車道卻轉彎、顯有妨礙他車/他人通行處停車(要將妨礙的定義明確化)這三項。
所以就是闖紅燈、跨越雙黃線、並排停車、占用轉彎車道卻直行、占用直行車道卻轉彎、顯有妨礙他車/他人通行處停車這幾項,這幾項是駕駛可以明確知道且本應遵守的,違規就屬故意為之,該舉發。
我認為檢舉的目的是要改善(警惕),而非懲罰,所以有些條例也可以修正。
一、現在檢舉時限已經縮短到7天,開罰單的時限也要限縮(半個月內);
二、若同一路段、同一違規原因(排除故意為之的違規,例如上述幾項),應該有半個月內若未超過規定次數(例如3次)就不重複開單;
至於一些無足輕重的違規(不會/不容易導致事故的),例如樓上網友所提的機車行駛到15cm的白線路肩、方向燈沒有打滿(可以將定義明確化,例如車身已進入車道超過2/3就不開罰單或者只剩下一輪未進入車道...)、輪胎碰到標線(同上,可以將定義明確化,例如只有單邊輪胎的1/3壓到線...),就列入勸導即可(不須浪費郵資,只需設立特定網站,讓車主可以查閱自己輕微違規的問題以便進行改善)。

love24evol wrote:
※支持檢舉 併排停車 闖紅燈 跨雙黃線 這種明顯又會害人受傷的違規。
MDFKer wrote:
我贊成用道路監視系統執法減輕成本與人事
把警力資源運用在其他地方

什麼時後產生 減輕人事成本之後 就會有多餘警力可以運用到其它地方的幻覺?
成本減輕之後當然就砍預算 將預算資源分配到地方樁腳發包工程建設的預算阿
K4481 wrote:
不用等修法拉 這種停(恕刪)

你跟本不用把那個員警馬賽克,太垃圾了。
這個你去1999申訴一定過的啦!

第12條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
影片中已經觸犯第12條第五項,車都停在斑馬線跟我說沒妨礙行人通行?影片中遶開斑馬線的人是?

基本上檢舉很少碰到員警會用這條擋,因為我都會用1999酸回去,最後還是乖乖開單。
宙王 wrote:
對被亂檢舉的就是正事(恕刪)

請開始你的故事
necomata wrote:
請開始你的故事(恕刪)

我沒有喔!抱歉
先說 我也是很討厭違規的人 也有在檢舉違規
也違規被檢舉過

今天看到立委想要修法 先以勸告來糾正違法
以個人的角度而言 抱持正面態度

違規固然危害交通安全 但是若違規者 可以了解到已經違規了被檢舉 收到糾正勸導後改善
這不就達到立法的目的了嗎 當然 遇到頑固的匪類不斷違法另當別論

亂世需要嚴法
但是 台灣 法治程度還算不錯 還不到人人不守法 人人都是刁民的落後程度

樓上的諸多酸酸們 有開車 有騎車 有走路的 我不相信 個個都都是乖乖依法上路 "從來"沒有違規過的
試想 那天路上車少人少前後左右都安全 就這麼貪方便 結果剛好被檢舉罰款了 作何感受
若 只是收到糾正勸導 之後更加注意避免違規 又作何感受

以上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mosfet32 wrote:
先說 我也是很討厭違(恕刪)

這種人就嘴砲偽君子啊!講的多正義守規矩,實際也是會違規還放臉書,被我抓到的一堆!尤其是二輪的最會靠北交通卻也最會違規!二輪雙標仔無誤!
他們只是討厭四輪而已不用講的多守法多正義多重視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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