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車比較討人厭,還是並排行駛比較討人厭?

carloslie wrote:
基本上本人比較討厭並...(恕刪)

遇到龜車可以不用理他,超過去就好!遇到並排手牽手還沒感覺的,真的沒辦法接受。

有次在環東,只有兩線道,就遇到兩台車相同速度並排行駛約10幾秒,而他們前面已經一望無際沒車,輕按喇叭也沒用,老神在在,於是理智線斷裂,也不管什麼被檢舉了,就給他直接開在兩台車中間,長按喇叭+閃大燈,才有其中一台稍微加速!錯誤示範啦~
carloslie wrote:
基本上本人比較討厭並...(恕刪)


當然並駕比較討厭啊,因為龜車找機會超車,過了就順暢了,但是並駕後面堵一堆車,而且還不能超車。

路隊長已經討人厭了,雙路隊長更是讓人無言。
ghong wrote:
刪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3款,台灣的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就會暢通了

乾脆說改法規,內線超車道發生前後車碰撞,判給後車贏!
都很討厭,
但這通常是同一類人。

其中又以colt plus.livina.tiida.tercel.yaris.vios貢獻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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