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樓主 希望台灣有更多像您這樣的駕駛人 記得繼續保持這樣的好習慣 祝您行車平安
jrc1234567 wrote:
你可有想過 是你(恕刪)


公路危險因素本來就是不穩定,要隨時注意路況。
按照您這邏輯來講,山路不就可以隨意超車了。
樓主的行為值得表揚,
但實務上,不讓會比讓還好,
這裡是台灣,你無法預期後車會做出什麼行為,
你停下來讓了,行人開始過馬路,結果後車撞上你,你又撞上行人,
或者,
就像本例,你讓了,萬一行人快步通過,結果後車違規,剛好撞上過一半的行人,
這裡是台灣,沒品的比有品的多,我們想像的美好,衝出來一個沒品的,就變成悲劇了。
逆向行駛重罰 600元!

不禮讓行人部份不成立。
cgbvcchao
罰600~1800,感覺很廉價!
大部分都是挑前後有牌好檢舉的下手
其他不容易檢舉到的

機車逆向,機車紅燈左轉,機車未達中心線轉彎,行人亂穿越這些都不算違規?

我認為要檢舉就一視同仁,總不能挑前後有牌好下手的來證明對交通的貢獻度?
小巷子開那麼快,前車才停一下就逆向左轉,這麼自私的人被檢舉是剛好而已.
tsopin520 wrote:
拿記憶卡出來不是很方(恕刪)


樓主在台灣,算稀有物種。難得。給你一個讚。
tsopin520 wrote:
拿記憶卡出來不是很方(恕刪)


支持樓主檢舉,但下次要停也要看一下後照鏡

如果今天後面是大車,還是要考慮一下自身安危
tsopin520 wrote:
拿記憶卡出來不是很方(恕刪)


五分奉上,
不是因為文章寫的好,
是認同樓主的義舉!
tsopin520 wrote:
拿記憶卡出來不是很方(恕刪)

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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