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dodo wrote:
警察查案也被罵,不查也被罵。沒有他們,便利商店能開24小時?
不能講?那要民代立委質詢那些官幹什麼?都廢掉好了?
這種大笑話的追補,不用提出檢討報告?
阿因為沒死人,不用啦。
要不是有民眾的影片,我看這麼丟臉的新聞也報不出來
「警方在執行查緝失竊車輛勤務時,發現一輛懸掛失竊車牌藍色自小客車,於是派遣便衣員警沿路尾隨追蹤該車輛」
影片現場有5個人 後面還有一台rav4 , 所以至少有六名以上的便衣
還能搞成這樣?亂無章法、毫無執法專業的樣子,
看起來像是黑道尋仇的8+9。這就是咱們的警察?
開槍說怕現場民眾會受傷
卻選擇在這個地方動手?拿民眾的車和人當作阻擋?
前面有機車或行人不就給他撞死了?
整個行動不需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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