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告~告~告下去!索賠2億好了,就算拿不到,晚上回家打一下也有2億!你的學校停車場也脫不了關係,你連自己學校也拖下水,你還想安穩在師大讀書嗎?那裏不是單純人行道,是私人停車場出入口,屬於私人場所人車共用道!私人停車場有在收費營業就要派駐人員指揮,停車場無法撇掉責任疏失!
得饒人處且饒人~你當下會想報警應該也是對方態度問題吧~明明不小心碰到你了卻睜眼說瞎話急忙否認。報警沒有錯~也讓對方有個警惕,讓他知道你是認真在究責。但就如同網友說的~如果今天在緊急~突然的狀態下被撞到,甚至撞倒或許真的該好好思考求償的問題。該處是人行道沒錯,那他正的開進去時就應該清楚知道會經過人行道。倒車出來的時候應該不會猛然的油門一踩就倒車衝出來吧。如果樓主沒什麼大礙,也沒有明顯外傷只是為了爭一口氣~換做是我,我會要對方好好道歉。如果沒有多餘的醫藥費,請對方找單位捐款600元拿捐款收據來和解。你要的公理正義得到了,也不會讓對方覺得要敲詐,獅子大開口。
ehct wrote:倒車出來的時候應該不會猛然的油門一踩就倒車衝出來吧。 有喔你太小看三寶了文中的敘述駕駛把出口當入口, 開進去才發現很可能急著倒車出來結果沒注意到行人這樣說吧在台灣其實很多駕駛從地下停車場開出來會強迫行人停下來讓他們先走沒在蓋你甚至連有保全指揮的那種停車場出入口也常是保全伸出棒子把行人擋下, 好讓他們的車子先走並非是保全擋住車子, 讓行人先走行人優先的概念? 還是算了吧~~~這就是台灣笑死馬上樓下就又蹦兩個汽車從停車場出入口出來穿越人行道是人行道上的行人要閃車而不是汽車應該閃行人行人走在人行道上還要擔心被車撞?這就是鬼島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