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31335012 wrote:雙10連假帶家人去桃...(恕刪) 你確定要在這裡問這種敏感的問題嗎?1,大媽撞你的地點是在私人停車場?2,你車啟動過閘門一半,算追撞還是推撞?這兩個問題是關鍵!你筆錄是不是也這樣說了?如果是一致的,希望你第三責任財損要夠!
簡易分析,供樓主參考。先推定阿姨(丙車)為全責樓主(乙車)、凱燕(甲車)無肇事原因情況一樓主(乙車)、凱燕(甲車)都有保車體險其處理,如樓主所述。並於一段期間後,會寄損害賠償請求函給阿姨(丙車)。若丙車未理會,則保險公司會上法院進行民事代位求償訴訟。情況二凱燕(甲車)沒有保車體險1.副駕手挫傷由(丙車)強責險理賠2. (甲車)車損、3C、安全座椅之損害賠償只能由(甲車)與(丙車)當事人自行處理。『雙方保險公司不會介入』又若(丙車)當事人處理態度、意願不佳則(甲車)可考慮提刑事過失傷害(六個月內)使丙車重視並能積極處理後續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