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正,會佔住內車道,不願意讓人家超車的人,就是沒有公德心
你想守在最高速限是你的事,但路是大家公用的,盡可能互相禮讓一下,才是高效使用道路
超不超速的問題,是人家的事,你能做的,是管好自己的事,而不是一直去想著掌握別人
全世界的高速公路都是同樣的觀念~
~~盡可能往前跟上車流!盡可能跟著大部隊一起移動!
有人比你速度快,就讓給他過
不是大家就都各得其所了嘛
如果公德心都沒有了,還談什麼守法精神
其他都只是浮雲
henry999 wrote:
在實際案例,車輛稀疏時,佔內線,時速不到上限,沒有警在場就不會有罰單
在佔內線車前方空礦,後方有車流且測速在90-95,有警在場就會被開單
我在前幾篇文就說了,開內線,限速100起碼要開gps105-109,且至少要比中線快
內線是給中線超車用,最低限度要比中線快,如長時間在內線,在無超速下沒有比中線快
被罰是應該,,,現在行車記錄器,導航都有gps,
表速對一下再加5-10容許超速值就沒問題,
↑現在內線普遍車速動線..限速100實際車速在gps 105~110正常車流表速100就不要開在內線,為避免超速被罰爭議gps 105~109是最符合法規及普遍習慣的車速
當你在內側以gps 105~110這速度前進,有後車超速前逼,換你打給國道警檢舉
比起龜速車我更討厭那種嚴重超速的車,因為在道路安全危害更大
以上我純以法規做解釋,不代表我會佔內線,前文已說過~我習慣開中線,除非超車才進內線,
原因就2個,對向衝過來機率,閃避空間小,還有雨天積水問題
henry999 wrote:
在實際案例,車輛稀疏時,佔內線,時速不到上限,沒有警在場就不會有罰單
在佔內線車前方空礦,後方有車流且測速在90-95,有警在場就會被開單
我在前幾篇文就說了,開內線,限速100起碼要開gps105-109,且至少要比中線快
內線是給中線超車用,最低限度要比中線快,如長時間在內線,在無超速下沒有比中線快
被罰是應該,,,現在行車記錄器,導航都有gps,
表速對一下再加5-10容許超速值就沒問題,
↑現在內線普遍車速動線..限速100實際車速在gps 105~110正常車流表速100就不要開在內線,為避免超速被罰爭議gps 105~109是最符合法規及普遍習慣的車速
當你在內側以gps 105~110這速度前進,有後車超速前逼,換你打給國道警檢舉
比起龜速車我更討厭那種嚴重超速的車,因為在道路安全危害更大
以上我純以法規做解釋,不代表我會佔內線,前文已說過~我習慣開中線,除非超車才進內線,
原因就2個,對向衝過來機率,閃避空間小,還有雨天積水問題


henry999 wrote:
是你不瞭解字義,,已維持最高速限就不存在回堵問題~法規也不會被罰,不然找一條開最高速限被開單的案例來看看,,至今我在網上及新聞未見過這案例,只要比中線快,他就是在持續超車





rockindy wrote:
立法院龜車擋路法制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67765





rockindy wrote:
"高速公路局指出,臺灣道路容量飽和,才開放內側當「超車道」兼「快車道」,主要供超車之用,超完就讓出,若要開須以最高速,不能阻礙超車,「是因應臺灣路況的彈性措施。」"
"惟實務執行上針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法規對內車道占用時間及距離均未明訂,迭引發執法之爭議,在法制上,係值得交通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解決之課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