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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幾年前就聽過一個名嘴(仍在線上)說過,
他說他以前當記者跑新聞看太多了,
還說如果他有孩子的話,
絕對會教他孩子碰到這種事離的遠遠的,也不要幫忙報警!
他說到,他就看過很多出事後有人幫忙報警,
後來警察就把幫忙報警的人列為肇事當事人之一,
狠一點的警察還會說如果你不是肇事當事人,你怎麼會這麼好心幫忙?
警察也常常在無證據下指責無辜對方的不是,
因為幫忙者常常很難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所以警察可以賴就賴,
反正事後就算證明幫忙者是無辜的,
當初指著幫忙者說你是賊的警察也不會有事。
狠的不止警察,受害者家屬也是。
明明只是幫忙報警,就會被受害者家屬當做是肇事者要求賠款,
他還說實際上這些家屬心裡都知道不是他肇事的,
但因為當下找不到肇事者就賴給此人!
如果法院認為這個人要賠是最好,
就算法院那邊不成立,受害者家屬也不會背上誣告罪。
這種類似案件很多,最近也有。
有人撿到錢包送警察局,
錢包擁有的女方說少幾千塊要告撿到的人說是他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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