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淡水撞死施工交管員的女子竟然是無照第三度酒駕

好奇公共危險罪到底是會怎樣? 如果沒搞死人或半身不遂, 看來也和無照駕駛罰的差不多, 多給幾萬也是全身而退,不痛不癢. 就算上法院, 也是半推半就誘導受害方合解. 政府花大錢做廣告強調酒駛零容忍, 看起來真的可笑.
狼0223 wrote:
可怕!...(恕刪)


民進黨

覽趴萬
沒事,
又是一個可教化的人才,
說真的,要在台灣聽到不可教化,真的超難的.
狼0223 wrote:
可怕!...(恕刪)

如果酒駕比照( )罰三百萬會不比較有用。
先說了..酒類商品或是代理商販售商與愛喝酒的人都不是原罪..

喝完酒酒駕當移動殺人機器的人與無能失職放縱的官員才罪不可遏..


到底那些的官員與立法委員何時才能有所作為要嚴刑立法..

酒駕傷人未致死亡不論情節直接罰10億NTD..沒錢請到監獄服刑當國民工100年..
(服刑滿50年表現良好可考慮假釋..服刑期間表現不好直接關滿百年..)

酒駕傷人致死一個禮拜內直接執行死刑..腦袋心臟各一槍+屍體火化..
(修法指定使用大口徑巴雷特狙擊步槍M系列比較有用..其他小口徑槍械的就算了..)
(讓酒駕傷人致死的人嘗嘗被高速衝撞還有生命結束無可挽救的感覺..)


有這種嚴刑峻法+徙木立信執行個幾次我相信再怎麼愛喝也會找代駕或搭乘未飲酒同行便車..

既可遏止歪風成長又可以促進大眾捷運使用率降低空轉提高使用率增加國庫收入不是很好???

以上..我相信用愛可以發電的呆丸絕對不會發生..死者R.I.P與死者家屬節哀順變..
狼0223 wrote:
可怕!(恕刪)

目前還沒看到總統出來呼口號,
還沒人提醒她嗎?酒駕零容忍!

息止安所。
可教化
結案
大家別激動了
既然是發生在新北市,那就繼續檢討市長吧
怎麼覺得某些黨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我才不信有什麼有錢
我認識沒錢的都愛炫富
有錢的都喜歡裝窮

炫富其實很不智
就像現在出了事
人家就會拿這個當成點來說嘴

要真有錢找個司機找個代駕吧
不是罰多少錢的問題
是人家家庭的缺憾
你怎樣都賠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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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就是這樣無奈,厚臉皮的根本沒在守法
因為罰則很輕,也不痛不癢

酒駕罰則對有些人來說又不痛不癢
甚至撞死人也不一定會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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