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bage101 wrote:另外 你說賓士車速不慢 我想 速度這東西是相對的影片視角的這台車 開多少? 最高速限了嗎? 不見得賓士比影片視角的車 就一定是超速嗎? 也不見得 依規定若無速限標示,市區內側車道只能開50,郊區內側車道只能開60雖然不知道賓士開多少,但肯定是超速了而且絕對超速甚多,破百沒跑,甚至可能接近一百五十
1、本來就不可以直接跨兩線車道左(右)轉。2、內線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本來就不可以直接左轉。結論:就是沒有兩段式轉彎才會葛屁。那些一直鬼叫要廢除兩段式左轉的人應該去死者家裡告訴他的爸媽直接左轉有多安全。每次有機車騎士直接左轉被撞死時這些爭取廢除兩段式左轉的人就開始孬了起來。
cm4430 wrote:2、內線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本來就不可以直接左轉。 沒有兩段左轉內線又寫禁行機車難怪機車只能在路口轉所以機車這樣轉更沒錯了所謂制度害人就是這樣沒事內側寫什麼禁止機車你內側給機車通行機車早就能乖乖提早行駛內側左轉了還機車路權機車就不用在路口轉彎了阿
wwwmo wrote:沒有兩段左轉內線又寫...(恕刪) 講那麼多幹嘛?問題很單純,就不斷宣導兩段式左轉不要搞那麼多有的沒的這個騎士就不會因此而死。奇怪,兩段式左轉明明就是幾十年前犧牲無數生命所累積的經驗才實施的制度,為什麼老是有人想著要去廢除它?年輕人好像一定要用自己的生命去證明直接左轉會死人這件事。
賓士車 肯定破百以上..如果賓士車開60應該有足夠時間停止.搞不好阿伯就轉過去了.大家一直檢討被害人.. 殊不知超速也是一種犯罪行為..只是沒抓到當沒事罷了.看到整樓檢討被害人的發言..台灣社會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wwwmo wrote:機車早就能乖乖提早行駛內側左轉了 那你要保證所有機車行駛內側時,能以速限最高速度行駛,不妨礙車流嗎?機車路權、機車路權...,三寶沒有機車路權嗎?當他們佔用內側車道漫遊吹風賞風景時,你要不要義務去叫他們騎快一點?不要只講權利都沒有義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