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影片看起來很開AUDI那位先生Nice~並沒有口出惡言~算是講道理~只是既然都是違規要嘛就停裡白色前面那台~靠邊停~不要併排停車~不然就是附近找車位停~併排停車其實很危險~不但容易造成後車尤其是機車啦~腳踏車必須閃併排車造成必須跟旁邊的車道的汽車或公車或貨車搶車道~~
就像高速公路上很多超跑奔馳競速超速罰單對於這些有錢人可能不算什麼但, 一般用路人可能就飽受困擾我有個建議, 一段時間內累積違規就以等比級數來裁罰例如, 30天之內,第一次超速罰:3,600第二次超速罰:10,800第三次超速罰:32,400第四次超速罰:97,200第五次超速罰:291,600第六次超速罰:874,800....
實在是罰責太輕停車有累進費率罰單也真該採累進費率制,永久有效。也就是說,一輩子違停被開罰單到N次,第N次的罰鍰就是N倍計算,拒繳罰單者,查扣車輛至繳納罰款為止,有罰款欠繳者,一律管制出國。我們懷念他 wrote:這種素質讓同為台灣人的我感到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