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L30 wrote:
影射就可以成立,我朋友就在網路留言被告過妨害名譽成立,罰責20天=罰金2萬

影射也是對象需要指特定的人
譬如
我先說我開TOYOTA
然後你引我的文說開TOYOTA都是三寶
前後文對照就可以證明你影射我是三寶, 這就是指特定的人(我)
又如果我沒講我開TOYOTA
你只說開TOYOTA都是三寶, 那就不會是在指我, 就不成立
但說別人三寶是不是公然侮辱那就是另談

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
很多檢舉掛的,看到都很喜歡留「違規仔就是無恥」‘「無恥」
也沒看他們初四過
要明確針對某個人才算

呵呵, 我去年才發生過差不多的事
因為在台灣不超速幾乎不可能, 超速也是違規, 所以我自承我天天都會違規
然後就有人來回我的文, 並"影射"我不知羞恥了
他還自以為很懂法律, 覺得他這樣會沒事
不過是別人懶得告他而已
鳳凰寺 風
說的真好。
鳳凰寺 風 wrote:
對於行車交通或意外事...(恕刪)



你先罵人"法盲"你還敢提告啊!
你有啥資格說 理性討論,請勿罵人 這8各字啊?

等著啊!
我就去告你
新北警莊刑字112397371X 一查就知是誰報案的更好抓!
你接到警察電話別以為是詐騙啊
先去查查偽證罪多重啊
搞不好你比我還早開庭哩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743134
3樓的留言

你當上下文看不出你罵誰?
沒指名道姓,沒說特定對象,沒事????
"這裡沒有指任何人,請勿對號入座" 這句話剛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好好看看底下律師的話! 第一點就是在說你
用問句也不行?無法規避妨害名譽的5個方式!

不要給我黑名單
我3天內就來這讓你看報案單!

刪文? 你在作夢!
我從不先罵人! 有人先罵我才以同樣的字眼回覆!
你先罵人我還怕你刪文哩!
當然我把整串都截圖好了!
包跨你在這棟 29樓留言的自證 汙辱犯意!
好好去請叫律師怎麼在檢察官面前圓29樓說你沒有汙辱的意思!

先罵人還敢提告! 真當地檢署 法院是你家開的啊!
鳳凰寺 風
不起訴判決書上面都寫得很清楚,請仔細閱讀。
鳳凰寺 風
請您好好看不起訴判決書上面的理由,不要自以為是。
我都嘛乖乖回家檢舉
鳳凰寺 風 wrote:
對於行車交通或意外事...(恕刪)


正在派出所告你!
管區正在開報案單
先罵人你還敢提告!
問問你自己你在打 請勿對號入座 時是在指誰!
第一次報案惹到一個在01上告過好幾次的算你厲害

鳳凰寺 風
我七月有去做筆錄喔
鳳凰寺 風
目前案件已經不起訴,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還我清白。
之前有數字人吵架我都排隊卡位要吃雞排了,結果被騙惹
熊熊找不到連結
弱小的問一句,這次會有雞排可吃嗎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只花一個小時! 像一片蛋糕!

鳳凰寺 風
您告我的案子已經結束了。而我告您公然侮辱的案子還在進行喔。
認同網路上還是要理性發言,剛剛才遇到不理性網民



正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HemecoKiss
卡結果~~
檢舉魔人愛找碴
HemecoKiss 警方表示ID在國外查不到~
當你不害怕錯過什麼,你就有拒絕一切的本錢
檢舉魔人愛找碴
關於法律潮觀點大大,其實也不能說他ID取得不好。畢竟以他的留言看來,他對法律的見解,的確是真的很新潮沒錯啦~
鳳凰寺 風
一定有機會吃雞排的,感謝各位關心本案,尊重法律,謹慎發言的各位網友
EASY4U wrote:
我只想吃雞排httpshttps...(恕刪)


看你的貼圖真的是快笑死!
一個罵人白癡的說出理性討論,請勿罵人
真是莫大諷刺!
EASY4U
我的重點是雞排[冷],先改圖好了 [orz]
鳳凰寺 風
您告我的案子已經結束了,請看您收到的不起訴處分書,看看裡面寫的內容,跟您認知的法律觀念是否一樣?
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
認同網路上還是要理性發言



不過,違規魔人火葬場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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