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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6956539
SongYC wrote:
方向燈重點在於提前顯...(恕刪)
其實站在制定規則的角度思考,打滿的要求會出現也不奇怪
你思考幾個問題
1、你有沒有遇過,提前打了方向燈,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取消方向燈持續直行,讓後車很困惑的狀況?
2、你有沒有遇過,打了方向燈,卻在壓線到一半的時候,忽然取消方向燈,讓後車搞不清楚前車到底要不要變道的狀況?
前述兩種狀況都是建立在方向燈不需要打滿的前提下,你如果需要制定規則,你認為什麼樣的打燈變道行為,最能讓後車搞清楚前車的意圖?
顯然前述前提並無法滿足安全上的需求,那我們現在換一個前提
基於需要讓後車清楚辨識前車動態的前提,你需要制定一個能夠清楚界定方向燈使用的規則,以便於規範駕駛人(且有對應的罰則),那麼,是不是不論任何一種方式,都比不上將方向燈打滿至完成變道,最能清楚界定規則上的使用描述,且不會產生任何爭議?且風險最低?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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