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禮讓行人,在台灣真的行不通!!

感覺應該是沒保持好安全距離?
胖胖瓜
沒錯警察也開單了
取消所有斑馬線
我四輪就是要開得爽
bibliophlist_32 wrote:
思考模式反了吧。有問...(恕刪)

所以樓主說這樣子讓,在台灣行不同。因為後面的汽車隨時會撞上來!
胖胖瓜 wrote:
連續兩個星期,都因為...(恕刪)

因為台灣最美的風景....人.....素質已經不行了
你會被追撞就是四輪/兩輪大爺搞事,跟行人無關好嗎?
結果拿自己人搞事作為讓行人先走行不通?

會說行車地獄代表過去過太爽。
禮讓遇上罰金 本來就不通
以後請正名 別再用禮讓
禮讓行人要多遠?

這篇新聞裡,說右轉有兩台車沒禮讓
第一台計程車有超過三公尺吧,也被說沒禮讓。
是檢舉達人太吹毛求疵了嗎?
看了之後每次我開車都怕怕的。

我記得只要超過三條斑馬線間隔就可以了。這檢舉達人是要整條斑馬線淨空嗎?

我禮讓行人時,行人揮手叫我先過,然後我過了,這樣要罰錢嗎?
還有新竹市中心斑馬線旁有人在聊天。我停下來了,然後等了5秒沒人過馬路。然後我被叭了。然後過了,要罰💰嗎?
立法委員果然都是不開車的人。立法立的開車的人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
有些人就是喜歡站在路口聊天,我就是一定要先停下來等個5秒嗎?誰知道他們過不過馬路。
要立法不過馬路禁止站在斑馬線前聊天。
對了 現在車子怠速睡覺還要罰錢嗎?
wkh2006
如果是警察找人配合的套路你就中計,新聞有報過. 跟警察抗議,警察說路人沒有"指揮權"
台灣太多駕駛人視力差,
外加反應能力差,
照規定行經路口需要減速通行,
偏偏這些人因為二種能力差,
才會發生撞前車或是撞到行人的車禍,
視力差反應差,
不適合開車騎車出門,
以免危害人間
胖胖瓜
你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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