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不停讓行人, 窄裙OL怒飛踢踹車尾一腳

Angel9999 wrote:
如果原本綠燈就開在超...(恕刪)



那些車子不是闖紅燈,這是高雄市的中山路跟新光路口,車子是南下右轉過來紅燈跟綠燈都可以右轉

,今天那位小姐如果一開始就站路口,生氣我們可以理解,但不是每個人注意車子又必須注意到騎樓上

尚未到路口的人,我可以不代表其他人注意的到況且納整排車都在禮讓行人後才通行,一個突然從

大樓外快步走過來要到路口的人,怎能期望行進中車子視線注意到路口外的她,而且越近

等於接近自己的3點鐘跟9點鐘方向,正常看到禮讓,但不會在斑馬線再看自己的9點跟3點鐘方向,

這女生做出這麼沒素質的行為,差點狗吃屎,這行為實在很糟糕


像您說的一堆人叫好,這行為我也覺得很可怕
楊巨哥
pal422 不曉得你怎麼了,會有這種言論想法,來評論車種,也許你受過委屈,讓你有這個想法,但有問題的都是人 跟車沒有關西,歡迎你針對事情做討論
nccl
pal422 受不了老是國外國外的人,國外的東西又不能無腦直接套用在台灣,國外行人素質也沒那麼差....
雖然汽車闖紅燈
但是行人就可以這樣損壞別人動產嗎?
喘一下,怎麼沒摔死?
KNKNKNKN
那路口是綠燈右轉,文內警察都說了
踹車不對這沒什麼爭議。

至於禮讓行人這部分,我只能說我不會像Tiida這樣轉。

行人快步往斑馬線走來,腳踏車往斑馬線騎過來,都應該足夠合理判斷對方打算要過馬路,如果要等到人踩在斑馬線上才知道對方要不要過馬路要嘛是判斷能力有問題,不然就只是想要合理化不禮讓行人的陋習。
這個行車記錄器的畫質也太差了,建議駕駛買台好一點的,不然出事了都無法證明是跟那台車有糾紛。
wwwmo wrote:
矯枉過正的後果把車子...(恕刪)

矯枉過正+1

台灣就是被國外嘲諷是行人地獄,面子掛不住,政府才會把罰則提高,效法國外

不過,國外車子.行人素質都很好,台灣是車子.行人素質都很差


我今天才遇到一個三寶媽,推著嬰兒車站斑馬線邊,轉反向,我車稍停禮讓,但她反向站著,我以為她不走

後來當我車壓到斑馬線時,她竟然轉回來到斑馬線上走

我要是被拍到不就冤了?


我看台灣乾脆改車子.行人分離號誌好了

國外的情況是行人的交通素養也很好,而台灣行車觀念差,但行人素質也很差,我常遇到那種普龍共,邊玩手機邊走的,改善交通不只是駕駛人的責任,行人素養沒提升,光罰駕駛,那行人地獄會變駕駛地獄


我覺得台灣的行人真的要跟駕駛一樣,考"交通行走證照",要筆試+路考,好好導正行走觀念,不然有些三寶走在路上會害死很多人
nccl
老實說,違規行人的比例真的遠高於汽機車,人車號誌分開也許是台灣最好的解法了,畢竟台灣有太多理盲
pal422
四輪猴子總是愛幻想,數據都說台灣四輪猴子違規率高多啦
就是這麼霸氣 小姊姊好帥
這位OL真是棒

雖然我也開車, 但我也會走路過斑馬線, 我的家人朋友也會過斑馬線

期待所有的駕駛都能禮讓行人
明明該花心思讓人、車分流,全面檢討號誌、標線的合理性,讓交通系統完善,這些釜底抽薪的事情不做,不斷宣傳行人地獄,提高罰則表示政府、民代有在做事,把責任推給駕駛人,讓不同族群對立,然後政府就可以繼續懈怠嗎?
這位女士如果被告且起訴,

本人同樣願意捐5000元陪打官司。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andy0617
公然鼓勵教唆他人毀損,很會阿。如果刮花的是RR的腰線油漆,你再加上一百倍都不夠賠維修與運費。
nccl
打個屁官司,你的5000只會直接替他賠錢而已
如果開過去的是幾千萬的跑車
她還敢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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