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走,也未滑手機,中和公車撞倒行人

wkh2006 wrote:
繁忙的路口、改用電扶梯+天橋吧
把路口的斑馬線塗掉

電扶梯的養護費用,其實貴的驚人!

天橋對於老人、小孩、孕婦、殘障,那是車本交通之下,極度不友善的下三濫髒東西!

日本商圈或是台北信義商圈,能做這種建築之間的天橋,是因為它對於整個商圈確實有商業價值存在,所以店家願意花錢去建置、承擔它!不要以為那是政府出錢的!
一兵勤務 wrote:
這裡可是很多人覺得,判罰10萬,100萬,就不會再發生了呢

罰款也是層層把關的起司中的一層而已
當然越高的懲罰越有可能會降低機率
只是懲罰如何訂得有嚇阻力又有適當的比例就有勞專家
(望向那用嚴刑峻罰兼教育讓整體犯罪率下降的某東南亞國家)

你說的那種覺得只要罰金超高就不會有意外的人也是天才
就跟當有新措施,就一味批評說執行了還不是怎樣的人一樣天
altairchou
那要求行人也要注意車流狀況,不也是減低機率嗎?
Brocoliii
那是行人自己可以多做的,但車輛停讓行人是法律規定的,是義務,不會因為行人有沒有注意就決定要不要停讓
一定又是A柱死角啦
jxv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沒開罰就說行人地獄,這也罵那也罵
開罰了就說駕駛地獄,這也罵那也罵
真的!罰駕駛罰重一點,不然一堆人靠北靠木的,盡量罰~
沒滑手機還不是一樣閃不開,所以滑手機到底怎麼了?還是滑手機一定比較慢?不想禮讓牽扯一堆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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