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費用制-杜絕檢舉魔人讓交通違規檢舉更見效益

jinnrong wrote:
交通違規是亂象, 但...(恕刪)




付費做公益是啥?你發明的嗎?
Samobile
strayvet
檢舉人已經出力了,出錢的事就交給製造違規的垃圾就好了...
cdyao
以後路邊看到有垃圾撿起,也都要去垃圾桶旁邊投幣箱付錢才能丟。
我願意每筆檢舉負擔一筆處理費$50元

但罰鍰也必須同等加重

檢舉成案讓承辦員警分得罰鍰10%

請提案讓大家附議
違規魔人就是想讓檢舉者付出代價罷了....
檢舉是法律賦予民眾的權力, 法治觀念薄弱的違規慣犯是不懂的
simonni
檢舉魔人濫權,把法規當成工具發洩情緒,非禽即獸
增加
如有違規申訴的法庭開庭,必須傳原始的檢舉魔人出庭,作為證人

不能躲在鍵盤之後, 讓開單的警察承擔訴訟的關係人, 檢舉魔人本人也必須面對司法,畢竟是舉報發起人,事端的緣由。
這是合理,與公義的, 檢舉開車被告, 自己躲在背後, 完全不負擔成本,不負責任
這是社會對網路舉發,不滿的原因之一。
strayvet
只要有開庭檢視檢舉資料疑義,檢舉人本來就需要到場,這本來就有了! 垃圾不先製造問題,哪裡需要額外的社會成本?
taiwanprofessor wrote:
增加如有違規申訴的法...(恕刪)


這樓一大堆法治觀念及其薄弱的人
拼了命的希望增加檢舉人成本,
卻不打算增加違規人的行為成本,
非常可悲!

社會對立是假議題,就算有
造成對立的起始點是違規,而不是檢舉
為何要一直本末倒置

增加檢舉人成本本身就已經是夠扯的提案
你更扯!還要求出庭勒

交通罰則是行政罰,根本不需要上開庭來確認你有沒有違規事實
能檢舉後被舉發,表示你違規實證明確
罰單是警察開的,又不是檢舉人開的
你跟執法單位間的事情,
卻叫一個提供證據給主管機關的民眾去出庭?
你是不是連對象都沒搞清楚!

對罰單不滿,有行政救濟管道提供給你

如果你的違規同時涉及民事和刑事範疇,
出庭作證的那叫做「目擊者」,而且他完全可以拒絕
跟違規檢舉一點關系都沒有!
Jason kid
一堆?給個數字來看看所謂一堆是多少?比例是多少?我看是空虛的屁話一堆!
Jason kid
全面科技執法的有沒有問題?以違規人優先檢討別人的尿性來看,太困難的問題根本無力深究,講了也是白講
jinnrong wrote:
交通違規檢舉費用制-杜絕檢舉魔人讓交通違規檢舉更見效益


只要稍改一下
我就會支持......

違規者除罰款外
每筆需額外再支付50元事務處理費

因為違規者直接造成社會負擔加重
地方政府成本大增

20元用於科技執法與設備更新
10元事務費用成本
10元警力與義交支配
10元傷者協助基金
엉터리 많다
jinnrong
贊成喔~
killman3015
十分贊成
只要不違規,有什麼好擔心被檢舉的?

真的要說,我倒覺得檢舉通報所衍生的成本,應轉嫁給違規者,
路上違停十分鐘,是浪費所有經過的用路人的時間。
樓主的提議不錯耶
但可以稍作修改

1) 檢舉人付出一點錢, 讓浮濫檢舉數量減低
2) 如果確認違規, 違規駕駛的罰金須加倍, 畢竟檢舉人跟協辦員警都花了額外的時間
3) 檢舉違規失敗, 檢舉人付的錢就捐給公益團體
觀點利益精闢,我給87分的高分.....
推科技執法
至於被開違規還上來哭爸哭媽的就鼻子摸摸滾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