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輾到路人腳掌後續問題

在馬路上,有任何行車相關事情,特別還有人喊受傷,一定要報警,現在詐騙集團太多,作賊喊捉賊的太多,太多發生事故先罵對方再說,一定要比對方兇,先兇先贏。
gavinlin97 wrote:
幫家人問的前幾天家人...(恕刪)

他說他是通緝犯就直接報警了,真要賠償叫他去驗傷再說。
詐騙,叫警察把牠給抓起來。
最好早點,原因是要驗傷。說不定牠的腳有舊傷,也不是被壓到的新傷。
不過這種老梗,還真的是很老。
跟他說,不然你去告我肇事逃逸好了,我知道你住哪裡!
後續有去派出所
員警告知 看來應該是慣犯
家人才講 原來是隔天又打電話來說要錢 才嚇到不敢接對方電話
這還不報警….
既然發生事情當下沒報警!!!
車上有行車紀錄器嗎?
經過的時候應該有拍到當事人與停車處裡的畫面吧??
在沒有就先去警局備案!
把人、事、時、地、物先記好。
既然知道是對方來電就代表有留聯繫電話所以不算肇逃!!!
如果再打來就約去派出所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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