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檢舉失敗

背景很厚。
超過三公尺汽車就到了是要檢舉什麼
吃飽太閒?
還是路人是你親戚?
應說,行人權可大於用路權
車輛已車頭為準先行上斑馬線
行人無權主張行人權

如車輛在斑馬線撞上行人
95%以上都是汽機車駕者照則
後方車體或載重物撞上行人也是在此範圍內

所以駕駛應自行斟酌是否衝過或禮讓
且行人只要正常行走即可

只要各位駕駛有絕對把握無撞上即可
但就是撞上了,基本上就是95%以上照則了
12/13 這次這台機車比較過分,硬要過,還嚇到行走中的行人,結果也是檢舉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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