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人性本賤,就是罰得不夠重!
酒駕者一律至少關十年,沒收所有名下財產。再犯者終身監禁,看還有多少人酒駕?
但,為何政府不這麼做? 因為,許多官員也酒駕,因此,酒駕的逞罰不會太重。
這部分,老百姓自求多福。
整台機車都被撞爛了,可推測該四輪車車速應該不慢,該關該罰。
而該女子騎車在車道分隔線上,有許多人嘴 "有禁行機車嗎","有違規嗎",
其實,這種毛都沒用的話只是在抬槓而已!
沒違規不代表就是可以這樣騎,試問這些嘴巴嚷嚷著媒禁行機車,沒違規的人,若是開車時遇到前方所有的機車都這樣騎,心理不會 OS 幾聲? 會吧? 就說這種人最偽善,最假掰,最多重標準,為了嘴而嘴。這些人真是矯情到了極點了。
要求不要騎在線上就是要得騎在最邊邊嗎? 這是哪門子的思維邏輯?
安全是自己的,不違規不代表就是安全的行車方式,騎在線上,兩邊車道的車要不要也學著單邊車輪壓線開車?
大卡車開車要不要也全部單邊輪沿途壓線開車? 道路上沒有禁行卡車,你憑甚麼要卡車或四輪的開最邊邊,不是嗎?
這時,這些矯情又偽善的人是不是又要另一種嘴臉大書特書? 搞笑了。
AJ-Hau wrote:
除非被撞死的是法官女兒或高官家屬
不然酒駕都是可教化緩刑N年得易科罰金結案
dallasoriginal wrote:
她騎的車道有禁行機車嗎?若沒有的話你憑什麼要她騎最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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