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諾斯 wrote:要我再花幾千塊買行車記錄器這我真的不服氣保管場拒賠的話就決定提告加上投訴報紙就算他們遇到據理力爭的刁民 你也知道是刁民喔投訴報紙人家也不會理你啦不是寫什麼幹話都會登上去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你自己的問題過二天才斷掉去怪人家你以為食物中毒後面發作喔光期間內你都沒辦法舉證不是你自己的問題不是產品的問題了就問你要怎麼舉證憑你的嘴嗎放行條給你開出去東西沒壞就沒保管場的事了後面的事情跟他們無關自己買到爛貨不要在那邊牽拖要花錢告上法院人家也可以慢慢陪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