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家人也在差不多的狀態下殉職了
29歲的年齡...留下4歲的小表弟以及還來不及出生、見爸爸一面的小表妹
有不少人回覆...凡事別太努力
如果每個警察都用這樣的心態值勤...治安應該只會更爛而已
家裡警察人口不少
常聽他們抱怨整個犯罪矯治系統的問題
花了大把力氣把人抓起來...要不就是幾萬塊交保、甚至判決連關都不用關
整個制度的問題,上位者卻連輿論的後果都打算讓第一線來承擔
警察只是整個治安維持系統裡面的第一線
檢察、判決、矯治才是後續接手處理的單位
有沒人想過越講人權的國家為何治安可能普遍都.....不怎麼樣?
我相信人性本惡
嚴厲的罰則可能沒辦法阻止那些本來就會犯下滔天大罪的人
但絕對可以有效遏止許多人犯下小過錯
沒有制度可以根絕犯罪
但嚴格的懲戒制度絕對可以有效改善治安
至少我個人是這麼覺得
就像犯下割喉案的那對男女...8年、9年
4年、4年半就可以假釋
就算沒得假釋(雖然我覺得不可能)出來也才不到25歲
這個過錯會讓他們引以為戒、改過向善?
還是讓他們有個大條的經歷、力爭上游?
個人積分:5706分
文章編號:9040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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