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罰款再加重!駕駛釀禍最高罰3.6萬、吊銷駕照5年…「在斑馬線被撞是國恥」上路時間曝光

國恥罰3萬6,原來國家的羞恥心只值3萬6,幸還是不幸啊
硬體面不加強卻一直搞罰則,有政府真安心
整天在那講幹話

垃圾大車整天闖禍肇事怎麼不管
@潛水夫@ wrote:
相比酒駕而言,

酒駕才是更應該立刻馬上加重處罰的做起!

但凡酒駕肇事致死或達「重傷認定」,一律馬上永久吊銷駕照沒入車輛並立刻凍結肇事者以及直系親屬在內一定財產額度!

避免肇事者脫產造成求償無門拿不到賠償的問題。

酒駕致傷者,照樣一律沒入肇事車輛,並處以數萬元罰金以及永久吊銷駕照,

並如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再被抓到無照駕駛違規,

直接進監獄關一年。

酒駕至人死傷數與嚴重性比搞這個更重要吧!


歷年統計資料來看,酒駕死亡、受傷事故一直呈現下降,行人路口死傷沒有這幾年的強制干預,死傷趨勢應該是持續上升才對,原因就是車輛、老人變多了嘛,逃命速度慢,死神上門想逃腳也痲了。一直打酒駕的正當性高、傷害面小,畢竟去年酒駕致死160人,其他事故造成2,790人死亡,要是用打酒駕的方式去打這些事故因素,大家上路都很難過惹。

30日內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我滿贊成行人優先…
但那天我看到一堆車子綠燈要右轉,但一個路人,都綠燈10秒以上了,還在那低頭滑手機,不抬頭過馬路,車子都不敢走,駕駛者都向右看著他,怕衝過去要3.6萬…後來還是我走過去提醒他,他才瞪我一眼,罵我一句「X!」,抬頭過馬路…
行人想保護自己 不是加重汽車罰則
而是 交通部要設立
行人專用時相
人車分流

這樣才不會汽車和行人同時都 綠燈 產生碰撞危險

靠人車分流能消除臺灣「行人地獄」惡名?我在香港的觀察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7893

交通部因為不設行人專用時相而出現碰撞事故 是交通部的問題 為什麼要甩鍋汽車
以前黑了摩托車 搞了兩段式左轉 現在又想來黑汽車
steventsao.tw
交通部官員瀆職,只會把所有的責任壓在人民上,明明只要人車分時就好,領薪水卻只會罰錢,是沒腦子嗎?
fantasyx wrote:
行人想保護自己 不是加重汽車罰則
而是 交通部要設立
行人專用時相
人車分流

這樣才不會汽車和行人同時都 綠燈 產生碰撞危險

靠人車分流能消除臺灣「行人地獄」惡名?我在香港的觀察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7893

交通部因為不設行人專用時相而出現碰撞事故 是交通部的問題 為什麼要甩鍋汽車
以前黑了摩托車 搞了兩段式左轉 現在又想來黑汽車

在大馬路路口應可試行人車分流
日本、香港都有這樣的設計

舉例 : 原來的時相為90秒/45秒
可改75秒/30秒/30秒,新增30秒給行人專用
這30秒給4邊人行道(或加上2個斜對向)
在這30秒裡,所有車輛都算是紅燈
而行人要等75+30=105秒才能過馬路一次

交通部可在6都先試行6個月後再推廣至全國
趁著還沒送立法院,加上衝上「人行道」的罰則吧!高雄已經有車開上去撞人了
watson0106 wrote:
新增30秒給行人專用
這30秒給4邊人行道(或加上2個斜對向)
在這30秒裡,所有車輛都算是紅燈...(恕刪)


我覺得這很好耶 人車分流 才是對的

行人有自己專用的30秒 除了安全 不和汽車共用綠燈 有自己的30秒 你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慢慢走 快行 看著手機走 都隨便你 不用顧慮旁邊在等你的汽車 也不會被別人說是帝王 有尊嚴的走

汽車要左右轉也不用等行人 也沒有後面車給的壓力

現在狀況是行人和汽車共用綠燈 搞得行人和汽車都沒尊嚴
例如行人部分
看著手機走被唸帝王
走慢點也被唸帝王
最後幾秒要衝嗎 衝了那台汽車會因為等你 被變綠燈的直行車叭
有時候覺得我好身好腳 為什麼要被讓 為什麼別人一定要讓你 
還要賭這台汽車有看到你(如果共用綠燈 被撞基本上是一定會發生的 只是機率大小問題) 
走的有點沒尊嚴

例如汽車部分
左右轉的號誌燈時間都很短 還要等行人
後面車也會貼到讓你有壓力
開的也很沒有尊嚴

不要被政府洗腦了 罰汽車對行人不會比較好 你還是會被撞的 而且行人和汽車會更對立
真正要搞的是
人車分流
行人專用時相
fantasyx wrote:
不要被政府洗腦了 罰汽車對行人不會比較好 你還是會被撞的 而且行人和汽車會更對立
真正要搞的是
人車分流
行人專用時相


這個問題跟之前改幾百個路口一樣,中央沒補助地方全都裝窮沒必要不會改,目前KPI要罰汽車在行穿線撞行人,就是去抓個就對了,改號誌是另外一回事。交通部預算被刪除一堆人叫好,好像內政部也有算一份,中央沒錢就看地方政府自己的造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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