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635555 wrote:
最近流行,連GPS都不準了
2025-03-27 13:05

最近流行,中線不得行駛了

(剛剛估狗"德國超速"剛好看到這篇)
herblee wrote:
是的,周邊車都沒有這樣,當然不敢這樣做!例如台灣違反法條卻被縱容的"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在德國一定會被每台車閃燈趕出來!再不出來,就有偽裝為民車的的覆面警車從後方趕來攔停,回放違規錄影並送上罰單
2025-04-07 14:07

抱歉,我2025年10月左右才開啟小紅點的,我完全漏看這篇了。



我上一次看這篇是2025/03/27了,再來就是今天了(2026/01/30)

我現在就幫您補回應,這樓在講超速跟檢舉,你herblee在講最高速佔用,雞同鴨講=必須貼索引。(剛剛打錯了,把索引打成引言了)


想了解法規的小夥伴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142樓,想了解herblee在玩啥的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70樓
可能以為德國都是無速限公路
諸葛小花 wrote:
抱歉,我2025年10月左右才開啟小紅點的,我完全漏看這篇了。

我上一次看這篇是2025/03/27了,再來就是今天了(2026/01/30)← 改好了, 很好
我現在就幫您補回應,這樓在講超速跟檢舉,你herblee在講最高速佔用,雞同鴨講=必須引言。
..(恕刪)

諸葛小花
108321分
17樓
很抱歉 , 又再度看不懂 , 你herblee在講最高速佔用,雞同鴨講=必須引言
上方doremicheng 是寫了 "社會制約力"
留言 wrote:
doremicheng wrote:
德國也是先禁國家, 開放民眾檢舉, 且不須附影片
諸葛小花 wrote:
台灣鼠輩才會搞檢舉
其他國家根本沒有檢舉這檔事
你說的內容一定是唬爛的台灣No.1
2025-03-26 16:36 #17
doremicheng
檢舉人會絕子絕孫, 德國怎還不滅國啊, 原來德國是叫 "社會制約力" 笑到噴淚
2025-03-26 16:59
herblee
是的,周邊車都沒有這樣,當然不敢這樣做!例如台灣違反法條卻被縱容的"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在德國一定會被每台車閃燈趕出來!再不出來,就有偽裝為民車的的覆面警車從後方趕來攔停,回放違規錄影並送上罰單
2025-04-07 14:07


doremicheng
檢舉人會絕子絕孫, 德國怎還不滅國啊, 原來德國是叫 "社會制約力"
herblee
是的,周邊車都沒有這樣,當然不敢這樣做! 就是回覆 "社會制約力"
何來 你herblee在講最高速佔用,雞同鴨講=必須引言
herblee
例如台灣違反法條卻被縱容的"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在德國一定會被每台車閃燈趕出來!
德國最重視路權 , 遵重路權 形成 "社會制約力"
您可以去試看看 , 看看後車會不會閃您的燈 ? 會不會通知國道警去驅離

而且不只德國 ,小弟在法國Lyon里昂目睹過 , 騎 BMW 重機車 的警察, 從後面追上來, 喇叭閃燈齊鳴驅趕一台車速不慢的Peugeot標緻,車速和我一樣形成併駛 ?
對不起, 郎不是哇刣的 ,我沒打電話檢舉 , 重機警是自己衝出來的

舉例那一點錯誤了?麻煩指明 , 完全沒看您提出任何證據?
我國法規明明和德國一樣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herblee 貼的是本國現行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8-1-1 ,8-1-2,8-1-3..........

法諺 『法律明示其一, 排除其它" 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意指法律條文明確列舉某事項時,通常就意味了排除未列舉的類似事項,是解釋法律用語和範圍時的常見原則 。
「省略規定之事項應認為有意省略」(Casus omissus proomisso habendos est)
即未被法律條文明確列舉之事項 , 即非法律效力所含括
高管規則 8-1條文明確列舉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到為超車道)
而我國根本沒有 但書內容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種標誌,未列舉的類似事項非法律效力所含括!
意即 屬於無設置者的但書, 對於 其車道之使用, 無法律效力 ! 但書無關路權 !
高管規則8-1『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已經指明8-1-3但書不適用於「內側車道之使用」!
法條白紙黑字 超車取得路權 , 非超車喪失路權 , 最高速限=限5標誌 , 依限行駛是遵守義務 非授權行駛

完全不知道您的指正是針對那一點 ?

針對樓主被開單寫於上面50樓 , 一碼規一碼
herblee wrote:
例如台灣違反法條卻被縱容的"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在德國一定會被每台車閃燈趕出來!
德國最重視路權 , 遵重路權 形成 "社會制約力"
您可以去試看看 , 看看後車會不會閃您的燈 ? 會不會通知國道警去驅離

而且不只德國 ,小弟在法國Lyon里昂目睹過 , 騎 BMW 重機車 的警察, 從後面追上來, 喇叭閃燈齊鳴驅趕一台車速不慢的Peugeot標緻,車速和我一樣形成併駛 ?
對不起, 郎不是哇刣的 ,我沒打電話檢舉 , 重機警是自己衝出來的

舉例那一點錯誤了?麻煩指明 , 完全沒看您提出任何證據?
我國法規明明和德國一樣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herblee 貼的是本國現行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8-1-1 ,8-1-2,8-1-3..........
法諺 『法律明示其一, 排除其它" 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意指法律條文明確列舉某事項時,通常就意味了排除未列舉的類似事項,是解釋法律用語和範圍時的常見原則 。
「省略規定之事項應認為有意省略」(Casus omissus proomisso habendos est)
即未被法律條文明確列舉之事項 , 即非法律效力所含括
高管規則 8-1條文明確列舉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到為超車道)
而我國根本沒有 但書內容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種標誌,未列舉的類似事項非法律效力所含括!
意即 屬於無設置者的但書, 對於 其車道之使用, 無法律效力 ! 但書無關路權 !
高管規則8-1『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已經指明8-1-3但書不適用於「內側車道之使用」!
法條白紙黑字 超車取得路權 , 非超車喪失路權 , 最高速限=限5標誌 , 依限行駛是遵守義務 非授權行駛

完全不知道您的指正是針對那一點 ?

針對樓主被開單寫於上面50樓 , 一碼規一碼



herblee神啊,沒人想跟你討論內線最高速限這件事,你又亂入亂講一通。

就跟我在說台中太原路,你herblee不斷跟我說高管規則跟高公局有錯一樣。

我在說台灣8-1-1跟高公局說8-1-1是怎樣,你herblee也是不斷亂入講你自己認為的8-1-1。

只要你貼錯誤訊息我就會貼索引文,這已經是不會改變的決心了,這篇索引文就是在回應你的"台灣違反法條卻被縱容的"最高速佔用內側車道"懂嗎?我對你herblee不斷在網路曲解法規,且多次說法官、高公局不懂法非常反感。

這樣herblee你有清楚明白了嗎?不用每次都答非所問,用大量文字來亂回一通,你只不過是天天在網路上講:「全世界就你herblee是對的」罷了。一個連台灣8-1-1、8-1-3都看不懂得人,為啥一直在網路上指責別人?


想了解法規的小夥伴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142樓,想了解herblee在玩啥的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70樓
herblee wrote:
...(恕刪)


我對佔用這兩字的理解是違法,但是台灣有8-1-3這條規定,只要駕駛人用最高速限行駛就不會有佔用的問題,塞車也不可能出現最高速限行駛這檔事。

你herblee如果一直堅持你個人的8-1-3才是對的,那就請你去找法官或是高公局交流,不用躲在這裡不斷張貼錯誤訊息。如果你覺得最高速限行駛是違法的,那你就想辦法去修法把8-1-3拿掉,拿掉後就真的是違法佔用了。

如果你要繼續用你個人見解在網路上不斷指責鄉民、法官、高公局,那我只好用索引文追隨你到底。

我單純就是針對『張貼錯誤訊息』跟『不斷用個人理解推翻官方』這兩件事罷了




圖可不是我P的,我早就對你這行為非常反感,我貼索引文只是防止新進小夥伴被你帶歪罷了,連我都曾被你洗腦去呢,我曾經懷疑過自己漏看了法規,以為在台灣用最高速限行駛在中線是違法佔用呢。

想了解法規的小夥伴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142樓,想了解herblee在玩啥的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70樓
to herblee

你要用你個人理解推翻官方我是不反對的,但你的戰場絕對不是在01論壇,而是法院或是高公局才對,請你不要持續在論壇用你個人理解來指責法官、高公局、鄉民、AI,你這行為真的非常不可取,也非常莫名其妙。


想了解法規的小夥伴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142樓,想了解herblee在玩啥的請看"要2026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擁護超速的人"的70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