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
可不可以是新手、老人、婦女,嚇傻了不知如何反應?...(恕刪)
看來吊銷駕照是再正確不過的處罰了⋯⋯
jenhoxen wrote:
我認為救護車駕駛就是故意,他逆向、闖紅燈都有特權,30秒都沒應變動作,表示車上沒什麼不能晃動的重症患者,不然他可以廣播(經執行公務人員指示了還不反應、再罵前車駕駛不遲);車流不大對向沒車,卻苦苦逼迫可能是沒有反應能力的民眾闖紅燈讓道,還真難解釋為何要如此




jenhoxen wrote:我認為在這樣重罰之前,考照應包含避讓科目,明確教導駕駛人如何避讓不算違規;對已取得駕照者只能透過媒體宣導+初犯道安講習,累犯再吊照不遲。宣導一直都有吧!


jenhoxen wrote:
要求唯一前車闖紅燈避讓的情況;未經明確教導,自認"我駕駛技術沒有很好"的駕駛人,第一時間的反應很可能就是"我不動、你請便"!(啊你一直跟在我後面喔咿是幹嘛啦?針對喔?救護車就可以逼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