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洗一次車也才2-3千,要賺到百萬談何容易?也難怪洗車店老闆會如此不乾脆了!洗車業者亂飆客人的車著實不對,但警察在這個拐彎處設臨檢站也真夠大膽!我記得這個地點就是台三往三峽方向經過以前百音工廠的那裡,這裡兩邊都是彎路算是個S型轉彎。
jxv wrote:他卻告知他手上現金只有30萬 他(苦主)應該至少先要求收下這30萬才對,老車上法院用車輛殘值來進行賠償的話,判下來對方應該不用賠多少錢.還有,這種人上網曝光對他也沒多太大用,他再換一家店名而已,如果店面是租的,應該是直接換地方了吧.
請問第三人責任險是否不理賠: 大多數第三人責任險有「保養廠條款」或「不保事項」。如果保險公司認定這是「交付美容期間」發生的事故,且涉及「競速(犯罪行為)」,保險公司極有可能拒絕理賠給 GLB,這會導致 GLB 車主直接轉向找樓主跟吳男要錢?
標準的底層垃圾這就是活生生例子,車子寧願放髒也要自己洗原車主提告,只是會爽到這個底層垃圾,法院會以公信力汽車同業公會鑑定後,再算折舊率底層垃圾撞完後前面說得很好聽,車主是第一次出社會還信以為真,到最後垃圾乾脆擺爛!若車主或親戚有認識黑道叫黑道去處理,最終結果會比跑法院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