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從2001年薛球被法官裁定交保到現在,25年來還是沒有改善,法官就職前能不能先去體檢一下,有頭洞病或聖母病的,一律不得任用?

Gabriellin wrote:
可是有個黨還要推鞭刑...(恕刪)


你繼續做夢吧!像貪污國安法等很明顯沒有造成暴力犯罪的刑責不可能通過修法的
其實台灣社會的亂象,並非法律不夠嚴謹,也非執法單位不夠努力,最大的問題出在於「法官」,法官經常以自已主觀的想法判,考量的方向經常以自已的前途為最大考量,而非考量犯行惡劣程度、對受害者的傷害程度、對社會善良風氣的影響、對遵守法律的嚴謹等等....
如果判太重可能會被上頭與執政黨列為關注的對象,影響未來成為大法官的仕途,最明顯的就是執政黨主張廢死,一大票法官看準風向,即使惡行再重大,也絕不下死刑的判決,除非是像鄭捷等隨機殺人,引起台灣社會公憤,執政黨迫於選票壓力也主張最重刑度判決,法官才會下重刑判決;但如果只是一般案件判太輕,還有受害者、檢察官會提起上訴,而問題也就丟給其他法官了。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
1、政治干預司法,甚而凌駕於司法之上
2、未能有合適的監督、懲處機制管理法官,導致法官隨心所欲、不顧社會觀感,未依法判決
3、審判時間過於冗長,就算是罪証確鑿的案件,也是一拖再拖,究竟是要懲罰犯罪者,還是受害者?!

總結,社會亂象的根源是「法官」
dallasoriginal
這就是很嚴重的憲政危機 法官為所欲為 只受執政黨牽制與干預
edgar!!!
重點台灣毒駕有像酒測有個標準嗎,還是有法規說檢測到就不能開車,誰有權利判斷,應該要有醫院背書吧, 讓不專業的人決定?!
又怪法官,聽起來是沒法不放人,吸毒有酒測值的標準嗎?如果沒有要認定能不能開車是否要醫院背書
bulahe :人行道很安全
在人行道被毒駕撞死也很安全啦


sagat :待轉區就是待撞區
人車分離最安全了
被毒駕撞死塗個萬金油就沒事了
吱吱
u9431030 wrote: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台灣法官無所不用其極為罪犯開脫,卻沒有人為法官開脫,不公平
1.又沒撞傷、死人,大家別大驚小怪,況且法官是看證據辦案,警察移送文件證據都齊全嗎?
2.大家都忙著看盤、大賭AI,法官也是人,有錢大家一起賺,沒大事別來打攪
3.根源在交通部、立法院,別只會指責法官
edgar!!! wrote:
又怪法官,聽起來是沒法不放人,吸毒有酒測值的標準嗎?如果沒有要認定能不能開車是否要醫院背書

聽起來好像有道理
可是又覺得怪怪的
法律有禁止喝酒嗎???
沒有對吧???
法律有禁止吸毒嗎???
有啊!!!
防制毒品危害條例
政府對於喝酒開車
沒有超過酒精標準的不用處罰
酒精規定超過標準
開車才犯法
吸毒直接犯法
不用定標準
吸毒開車是罪加一等
法官昏庸
抓毒販的警察清醒得很
怎麼覺得教育改革
越改讓民眾的想法越來越@$#$%%^$^
edgar!!! wrote:
又怪法官,聽起來是沒法不放人,吸毒有酒測值的標準嗎?如果沒有要認定能不能開車是否要醫院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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