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勵 wrote:最高速限可以排內車...(恕刪) 不能排隊! 你的最高速限是 中線車道! 不是法規的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行駛 是 四個車輪都在內側車道上了!必須先取得路權 , 四個車輪才會都在內側車道上, 之後, 才有可能遵守內側車道的最高速限!這是前後時空不分?"最高速限"能挪移車道嗎 ????把法規的文字斷章取義, 挪移, 倒推? 都是違反但書限縮解釋原則 !你的高鐵票明明是 自由席 ?不去 10-12車的月台排隊 ?卻跑到 前幾車的月台排隊 ?????這違反8-1-3但書 ○○(條件)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書限縮解釋 !例外法(但書)以有明文規定為限, 才有推翻原則法的適用!拿"速限"此一遵守義務? 要魚目混珠假冒為『路權』 ?? 權利和義務不分 ?這是引用法條錯誤 !路權(其車道之使用)明白寫在法規當中法規白紙黑字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高速公路 是有 設置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者 !怎麼會不依據法規? 反而改去看無設置(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誌)者, 8-1-3但書的規定??"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並不是看但書規定!況且8-1-3但書《最高速限》所指為何? 是《限五》標誌! 是 速限規定, 依限行駛內側車道 ! 完全無關『路權』 !這是一項遵守義務 ! 限制,不得超速! 只能無條件遵守,完全不涉及路權 !如同擁有駕照一樣,是義務 , 不是拿到駕照,盡了遵守義務! 就所有路口都有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