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從來就只檢舉以下:占用機慢車道的汽車 / 先切車道才打方向燈的汽車 / 已經占用到整條機慢車道的"併排臨停"超過3分鐘汽車 / 翹牌和後土除沒裝的機車 / 行駛內側車道沒打方向燈右轉的機車
相信很多人都同意我檢舉以上違規行為的人,例如:開汽車的嫌汽車道塞整排要排隊,於是你比其他駕駛聰明,改開機車道好方便都不用排隊塞車是吧!送你一張不過份吧!
其他那些啥人行道紅線違停我都不會去檢舉,因為台灣路邊停車格無論四輪兩輪都很少,根本不方便停,甚至整排商圈都畫上紅線,然後附近沒平面和立體停車場,你是要商家吃空氣嗎!
相比之下:翻轉台灣交通違規交流平台 這個FB上就真的是一堆吃飽沒事幹的閒人,連人行道都要檢舉,甚至連建物退縮地的騎樓也檢舉
換來的是什麼?台灣以後騎樓都看不到機車,卻變成商家的用物擺放在騎樓是嗎? 擺放機車整齊,至少人還能走,店家的攤位用具擺好擺滿你能走?還伴隨瓦斯桶!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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