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我無言了.... (請廣大騎士不要把車停在人行道上)

我不認為機車停成這樣合情合理
但我覺得任何事情都有輕重緩急
對我來說那些路口違停的計程車
對所有用路人來說造成的影響更大
我不是高雄人我不曉得那邊的路況怎麼樣
但我覺得人行道要停車  停個一邊可以接受
兩邊都停得滿滿的  走路的空間很小 有時候真的覺得很討厭
沒有位置停的話就停遠一點的地方  至少不要把兩邊都停滿車吧?
已經停在不能停車的地方了  就要有分寸一點
有些人真的是多走兩步路會死  吃個東西就要把車停在店門口
就算是並排也照停   自私到一個不行

不過我能瞭解樓主的感受
因為我之前也是檢舉過一個要去吃馬路轉角的薑母鴨的駕駛  他把汽車直接停在馬路轉角的地方
明明前後十公尺都沒有車  為什麼還要把車停在彎角?
我覺得這樣很危險  所以就打110
結果警察來了以後也只是把車主趕走  車主也只把車子往前移了大概20公分吧
我整個
不是說紅黃線絕對不能停車  這太可笑了
只是我覺得作人要有分寸  能不要影響別人就不要影響別人

補充
違停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以勸導為主
這是警政署的執法方向
台南北門路上警察都很自動..

一台一台登記.. 拍照..

然後吊車馬上就來了, 一台一台吊走..

我的相簿 http://www.imagegateway.net/a?i=InpmXKd2po 世界宇宙無敵超可愛.. "北極熊"
詹姆士成 wrote:
請問這文章意義是什麼...(恕刪)


只是希望人行道兼自行車道能淨空,就這樣簡單而已!

開不開單不是對我而言不是重點。
benedicite wrote:
只是希望人行道兼自行...(恕刪)

歡迎你來北市敦化南北路打110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大頭^-^ wrote:
Viscount wrote:
車號XXT-832的那個女騎士
長得怎麼樣?
有正面的照片可看嗎?...(恕刪)

我承認........我也是看到那雙美腿
我們是不是生病了


不算病態啦,不就是好奇心使然而已!

真的要看?要有心裡準備....(照片裡面的小姐是隔壁聲色場所的小姐)



米咖 wrote:
歡迎你來北市敦化南北...(恕刪)


歡迎來北市忠孝SOGO商圈附近打110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歡迎來北市忠孝SOG...(恕刪)

他很可能會先抓狂....

還是不要害他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AMAMA01 wrote:
我不認為機車停成這樣...(恕刪)


小弟每天下班都有騎腳踏車順便運動的習慣

每次騎在人行道兼自行車車道上頭都很痛苦

紅磚道上都是違規停車(汽車機車都一樣)

那天打去檢舉,就是看到旁邊明明有停車格

可是卻沒有一臺車是停在停車格裡頭的。

那我要怎麼辦?騎到汽機車使用的道路上被按喇叭?

打110又被網友說我浪費社會資源!

冤有頭債有主,今天若不是那些騎士亂停車,我會打過去檢舉?

怎麼不說那些不守法的人浪漫社會資源?(耗費警力取締,浪費政府美意)

而且高雄人真的很奇怪,明明幾公尺外有車格不停,偏偏要停在磚道上?

像今天在騎腳踏車經過博愛三路上的麥當勞,也遇到跟那天一樣的情形!

明明左右都有車格不是嗎?還是大家都瞎了?駕照都用買的?(自己看照片)







打在01上面只是想透過網路的力量,希望大家看到這篇文章能將心比心罷了!

反而有人把違規講的理所當然,理直氣壯的。只能說臺灣人何時才能有進步?
魅克斯 wrote:
這就叫台灣特有的景象...(恕刪)


看來真的是山不轉路轉

以後直接騎在慢車道上好了。
benedicite wrote:
小弟每天下班都有騎腳踏車順便運動的習慣
每次騎在人行道兼自行車車道上頭都很痛苦...(恕刪)



腳踏車不是不能騎上人行道嗎?


就交通法規的觀點而言,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5款,
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的規定,腳踏車不管任何情況,
都不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也就是說腳踏車不具有可行駛於人行道的適法性。

長官您不能帶頭違規又檢舉別人違規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