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就是比較囂張就對了啦!

王昱仁 wrote:
[標題]警察就是比較囂張就對了啦!
這不是舉證,而是分享喲!...(恕刪)


實在感覺不出來是"分享"文




官阿~~~~~~~~~~~~~~~~~~~~~~~~~~~~~~~~~~~~~~~~~~~~~~~~~~~~~~~~~~~~~~~~~~~~~~~~~~~~~~~~~~~~~~~~~~~~~~~~~~~~~~~~~~~~~~~~~~~~~~~~


湊足 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十三條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
 、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
 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
 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最好下次你有事被偷、被搶要報案時,警察跟你說找不到停車位沒辦法過去啦!
你說你爸是警察...

你是不是很討厭你爸爸
才會這樣子挑警察毛病
版主說他爸在分局上班,這不代表他爸是警察吧,在警察機關上班的也有一般的公務人員如書記之類的,(工友)也是有可能的唷,我想版主討厭警察應該是他阿爸被警察欺負吧!,小弟在下猜測他阿爸一定不是警察!
這篇文我只能說是 唯恐天下不亂

原PO要不要到高速公路上 去一一把沒開警示燈停在路肩的紅斑馬都照下來

根本就是吃飽沒事找碴

依照一般、正常、客觀、通俗的觀念
只要不違法 無違規 根本不會對警察產生憎恨、怨念、反感
我不礙警察 警察也不會主動找上門
除非曾經有過
違法(偷、搶、拐、騙)
違規(闖紅燈、無照、未兩段左轉......)的人才會有報復的心態
總歸一句 拍照檢舉 讓警察被行政處分 你得到了什麼?
呵呵....純分享? 標題就已經道出你的出發點了
王昱仁 wrote:
這位大大內行喲!
不過我去看,他都是全關的!
所以很明顯˙˙˙˙˙˙

他會說他在埋伏應召女郎與嫖客。
coltm4a1ris wrote:
最好下次你有事被偷、被搶要報案時,警察跟你說找不到停車位沒辦法過去啦!

同意+1
警察有沒有違停實在很難分辨,
除非是沒戴安全帽或沒繫安全帶。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全世界95%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coltm4a1ris wrote:
最好下次你有事被偷、被搶要報案時,警察跟你說找不到停車位沒辦法過去啦!


雖然很酸

但是一針見血..............
無聊文....

你以後最好都不要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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