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ss888 wrote:(你前兩行的說法好像跟強奸犯的說法 "要不是她穿太漂亮太露..我也不會去強奸她" 好像喔..) 會強姦人的就算是對方包的一大包也是會去強姦他連這個都有辦法這樣比喻,真服了你…你贏了,我輸了…
是不是大家都覺得被龜到就要逼死龜車? 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啊?所以逞兇鬥狠超到前面,急煞給他一個教訓結果發現後面發生追撞,趕快加速離開現場.......俗仔一個被警方拘提到案,嚇得說是為了閃狗這種鳥藉口也想的出來........俗仔又一個有種應該就要停在車禍現場,跟警察說是龜車造成的自己願意負擔應負責任,但是請警察也將龜車一併送辦有種教訓別人怎麼沒種留下來釐清責任?龜車是違反了交通規則,蓄意急煞卻是公共危險罪
artless wrote:你事情都只看一半的嗎...(恕刪) 內車道是超車道。(內車道是國道..國道也有速限)後車喜歡超速是後車的自由,自然有國家警察來開單(同樣的道理...龜速跟超速都自然會有國家警察來開單)你的意思,在高速公路歸60在內車道也沒有關係嗎?(我哪一句換是這個意思或是像這個意思???)為什麼距離不夠,我敢保證,那一台車也是準備要超SMART的車,只是還沒有超就被急煞。(你敢保證?? 如何保證??? 嘴炮保證???)凡事多想想別人,這個世界會更好…(講的非常好...也因此司法判了volvo車主的刑..因為他沒有為路上的其它眾多車主著想~)補充一點..我並不會佔用內線, 版上的兩派 最高速行駛派跟不管開多快的要讓的派..只要都能說到做到...並不會有賭車的情行發生..不管如何..惡意急煞就是原罪..判的好!!
artless wrote:會強姦人的就算是對方包的一大包也是會去強姦他連這個都有辦法這樣比喻,真服了你…你贏了,我輸了… 這只是邏輯問題...邏輯相同就這樣比喻..凡事都要爭輸贏嗎?? 要不算你贏好了..
就肇事者的論點來說,挑釁是一個衝動,做的當下,沒有想到這麼多後果。我也目睹過前方挑釁後方緊急煞車沒有釀成意外但是後方車也是連續閃大燈(頭燈關掉故意用閃的)總而言之高速公路開車就是很大,就跟巧克力盒一樣你永遠不知道車內有什麼口味的人...高速公路被檔道,那一肚子的氣就很像大家都要用電就是不要變電所跟發電廠在我家。
上星期去墾丁玩, 從台北開國道 3 下屏東, 大約從龍潭開始, 一直到高雄斜張橋, 發現一個秘密(很多人應該都知道)其實沿路的告示排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是故意讓很多人走內側車道, 最外側才是超車道, 知道的不要講出去!有好幾段路, 我就定速 118 , 可以一直停留在最外側車道前進, 沿路就看到整排車都在內側的兩車道行駛, 真是誇張到不行, 偶爾有卡車檔道, 但很安全也容易就超過, 車道密度與可行速度排列通常為內, 中, 外 => 稍多, 很多, 很少 => 中速, 慢速, 高速有些人認為理論上這樣很危險, 但這也是台灣高速公路的現實, 沒辦法, 但是我要強烈譴責影片中的 volvo 駕駛, 有本事就超過去就好, 這樣害人是會有報應的. 遇上檔道的車, 一定要修練好忍功, 這是可以訓練的, 道行越高,就可以越開心的到達目地 !
01上很多人都有內側為超車道的知識素養,知道內側道是超車道,不要死巴著不讓但是很多人卻沒有遇到龜車就算了吧的修養,好像遇到龜車就要他死一樣,到底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啊.....?忍一下讓一下就過去了,說真的不差五分鐘,但是氣一上來,要給人家好看結果往往得不償失,真的沒必要我相信我們的教育教導我們不要插隊的公德心,但也絕對不允許遇到插隊的人就應當把他拖出來拳打腳踢一頓更不負責任的是自己先落跑,被警察抓到了就說是手滑了不小心打到......
harrison221 wrote:我相信我們的教育教導我們不要插隊的公德心,但也絕對不允許遇到插隊的人就應當把他拖出來拳打腳踢一頓...(恕刪) 呵呵,其實小弟是支持這點的..台灣社會這麼亂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人沒有受到教訓...當做了不對的事沒有受到教訓,久而久之,會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的風氣..就像塞車時走路肩好了... 你有看過有人被警察抓過的嗎?一個人開警察不抓,兩個人開警察不抓..接下來你就會看到一堆人都開始衝路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