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ss888 wrote:
(你前兩行的說法好像跟強奸犯的說法 "要不是她穿太漂亮太露..我也不會去強奸她" 好像喔..)


會強姦人的就算是對方包的一大包也是會去強姦他
連這個都有辦法這樣比喻,真服了你…
你贏了,我輸了…
是不是大家都覺得被龜到就要逼死龜車? 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啊?

所以逞兇鬥狠超到前面,急煞給他一個教訓
結果發現後面發生追撞,趕快加速離開現場.......俗仔一個

被警方拘提到案,嚇得說是為了閃狗
這種鳥藉口也想的出來........俗仔又一個

有種應該就要停在車禍現場,跟警察說是龜車造成的
自己願意負擔應負責任,但是請警察也將龜車一併送辦
有種教訓別人怎麼沒種留下來釐清責任?

龜車是違反了交通規則,蓄意急煞卻是公共危險罪
artless wrote:
你事情都只看一半的嗎...(恕刪)



內車道是超車道。
(內車道是國道..國道也有速限)

後車喜歡超速是後車的自由,自然有國家警察來開單
(同樣的道理...龜速跟超速都自然會有國家警察來開單)

你的意思,在高速公路歸60在內車道也沒有關係嗎?
(我哪一句換是這個意思或是像這個意思???)

為什麼距離不夠,我敢保證,那一台車也是準備要超SMART的車,只是還沒有超就被急煞。
(你敢保證?? 如何保證??? 嘴炮保證???)

凡事多想想別人,這個世界會更好…
(講的非常好...也因此司法判了volvo車主的刑..因為他沒有為路上的其它眾多車主著想~)

補充一點..我並不會佔用內線, 版上的兩派 最高速行駛派跟不管開多快的要讓的派..
只要都能說到做到...並不會有賭車的情行發生..
不管如何..惡意急煞就是原罪..判的好!!
artless wrote:
會強姦人的就算是對方包的一大包也是會去強姦他
連這個都有辦法這樣比喻,真服了你…
你贏了,我輸了…



這只是邏輯問題...邏輯相同就這樣比喻..

凡事都要爭輸贏嗎?? 要不算你贏好了..
就肇事者的論點來說,

挑釁是一個衝動,
做的當下,沒有想到這麼多後果。
我也目睹過前方挑釁後方緊急煞車
沒有釀成意外
但是後方車也是連續閃大燈(頭燈關掉故意用閃的)

總而言之高速公路開車就是很大,
就跟巧克力盒一樣
你永遠不知道車內有什麼口味的人...

高速公路被檔道,那一肚子的氣
就很像大家都要用電
就是不要變電所跟發電廠在我家。
上星期去墾丁玩, 從台北開國道 3 下屏東, 大約從龍潭開始, 一直到高雄斜張橋, 發現一個秘密(很多人應該都知道)
其實沿路的告示排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是故意讓很多人走內側車道, 最外側才是超車道, 知道的不要講出去!
有好幾段路, 我就定速 118 , 可以一直停留在最外側車道前進, 沿路就看到整排車都在內側的兩車道行駛, 真是誇張到不行, 偶爾有卡車檔道, 但很安全也容易就超過, 車道密度與可行速度排列通常為
內, 中, 外 => 稍多, 很多, 很少 => 中速, 慢速, 高速

有些人認為理論上這樣很危險, 但這也是台灣高速公路的現實, 沒辦法, 但是我要強烈譴責影片中的 volvo 駕駛, 有本事就超過去就好, 這樣害人是會有報應的. 遇上檔道的車, 一定要修練好忍功, 這是可以訓練的, 道行越高,就可以越開心的到達目地 !
01上很多人都有內側為超車道的知識素養,知道內側道是超車道,不要死巴著不讓
但是很多人卻沒有遇到龜車就算了吧的修養,好像遇到龜車就要他死一樣,到底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啊.....?

忍一下讓一下就過去了,說真的不差五分鐘,但是氣一上來,要給人家好看結果往往得不償失,真的沒必要

我相信我們的教育教導我們不要插隊的公德心,但也絕對不允許遇到插隊的人就應當把他拖出來拳打腳踢一頓
更不負責任的是自己先落跑,被警察抓到了就說是手滑了不小心打到......
harrison221 wrote:
我相信我們的教育教導我們不要插隊的公德心,但也絕對不允許遇到插隊的人就應當把他拖出來拳打腳踢一頓...(恕刪)
呵呵,其實小弟是支持這點的..
台灣社會這麼亂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人沒有受到教訓...
當做了不對的事沒有受到教訓,
久而久之,會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的風氣..
就像塞車時走路肩好了... 你有看過有人被警察抓過的嗎?
一個人開警察不抓,兩個人開警察不抓..
接下來你就會看到一堆人都開始衝路肩了...
光看到一堆人在這個版上「用鍵盤開車」我都覺得
咱的高速公路好危險啊...
artless wrote:
你事情都只看一半的嗎...(恕刪)


賭神: 我公然聚賭, 最多罰款三千!你開槍殺人....最少關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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