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esign wrote:http://www.youtube.com/watch?v=R5Nq_9V2K98上去看看吧 , 如果急煞導致後方車追撞或是發生事故情事 , "應注意而未注意"已經不會是唯一的判斷標準囉~ 我全部看過了不知道有判決嗎?似乎沒看到判決。雖說不是唯一判斷標準,但是大雨天,不知道法官怎麼判的。
我只能說有人都用嘴巴在開車,自己真正在騎車的時候會去算跟前車距離保持22公尺嗎?唉我怎麼看,都是嘴砲要跟每台車保持2.2公尺以上的距離,我看你乾脆開總統車好了,每台車都讓你我還可以借你尺標,讓你隨時隨地在騎車或者開車的時候方便量測2.2公尺以內都沒有車"離我車子遠一點!要2.2公尺以上!!"(拿尺量測中)機車族:".......(神經病)"
pighand7 wrote:我只能說有人都用...(恕刪) 有看錯嗎 , 保持2 公尺差不多. 去台北市熱門路段看看, 連2公尺都沒有咧. 騎車開車本來就該注意前方, 包括前車, 例如巷口有車冒出來, 前車可能減速,有行人要過馬路, 前車當然減速,但若說, 前車要閃小狗, 前車要躲太陽, 都是太扯的理由.
pighand7 wrote:我只能說有人都用嘴巴...有人都用嘴巴在開車,自己真正在騎車的時候會去算跟前車距離保持22公尺嗎(恕刪) 本人不用嘴巴開車我不敢說我騎車一定保持那麼遠的安全距離。但是可以保證我騎機車時,我離前面的車都很遠,這是我個人,不代表其他人也這樣。我也遇過好幾次前車緊急煞停的,但是每次我都能安全煞停,為什麼,因為我都保持我自認前車急煞停止而我也能煞停的距離。當你騎車開車久了你就知道如何保持跟前車安全的距離。就算開高速公路一樣,我情願讓人家插入,也要保持我認為可以的安全距離。別人插入,我一定慢慢的放掉油門,直到跟前車又保持安全距離。還有除了超車,本人不開內線車道。這是個人的方式,不代表其他人也會這樣做。
昨天早上,在基隆某市場(應該算是社區攤販那種),狹窄路面,開車時速不超過10km行駛中因為兩邊車子人多,不敢開快,結果我前面的車子經過一處,剛好可以通過的地方,兩邊照後鏡不到10cm左右我也慢慢的跟著過,兩眼喵一下兩側,因為照後鏡都一拜囉忽然,碰...一聲,挖哩類....中線上有一個小姐,他的右腳碰到我的前保桿下方,面向前走路.....什麼時候,有一個人跑到中線來....我前面的車,經過時,沒有人啊然後那個人臉部表情痛苦,接下來,就是警察救護車的場景....到醫院急診室,我在外面跟條伯伯作筆錄,做完筆錄,進去看那位小姐,看他腳踝放著冰袋冰敷著,躺在病床上想說:看一下到底多嚴重,一看,當場差一點昏倒......竟然,紅腫,淤清,流血.....都沒有,現在是怎樣?想耍我。他家人還在旁邊跟我說,他腳受傷,兩三天無法上班,要我補貼他一下.......我耐著性子跟他說,我會跟"保險公司"好好說明,盡量幫你爭取.....世風日下........只能說:台灣,什麼都變了,君不君,臣不臣.......
wll99979 wrote:昨天,在某市場,狹窄...(恕刪) 你可能遇到詐騙集團了。新聞說有人騎機車專門停在你車子的右前方非常靠近,等你一開車就說你壓到他的腳。為避免這樣的狀況,我都會等我右前的機車已經啟動騎離開,我才會動。盡量不要開進市場,除非你不熟那個地方誤闖。遇到市場,我會繞路,那種人擠人的怎開都會碰到。
pighand7 wrote:我只能說有人都用嘴巴在開車,自己真正在騎車的時候會去算跟前車距離保持22公尺嗎? 如果你對你的車的性能有把握,就算你只保持2.2公尺也沒人反對,重點是當前車停止時,你不能去撞到對方就是了問題是樓主對自己的車的能力沒把握,又沒保持足夠停住車輛的距離,這才是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