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開路肩被開罰單 --> 有人跟我一樣嗎?


cyyang99 wrote:
先聲明, 我知道開路...(恕刪)

店是你開的嗎?
到底是在賣啥東西?
3000元繳了吧!
警廣是提供道路你交通狀況,你卻聽他的指揮走路肩??
yeulin1129 wrote:
真的是開放路肩, 有新聞為證, "約25分鐘後先開放路肩通行,後方車陣回堵至少10公里。"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15/n3143577p.htm
而且有聽警廣的都有聽到"開放路肩", 所以不用吵了, 趕快去申訴吧!

若這個新聞為真
約14:05左右就已經開放路肩了
警察單位未通知警廣 警廣敢自己通知開放路肩? 我不相信
政府間各單位訊息有落差 還蠻常發生的
發生這特殊狀況而事後看錄影開單的警察 真的很白目
個人認為就是開單的警察未搞清楚狀況 或許是要灌業績吧
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 若因此有損失其實已經可以要求國賠了

yeulin1129 wrote:
真的是開放路肩, 有新聞為證, "約25分鐘後先開放路肩通行,後方車陣回堵至少10公里。"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15/n3143577p.htm
(恕刪)


請別把新聞斷章取義, 看一下那一段的全文:
.......事故發生後,拖板車上滿載的H型鋼梁散落一地,國道公路警察局第3警察隊泰安分隊緊急全線封閉,約25分鐘後先開放路肩通行,後方車陣回堵至少10公里。......

只是指事故現場原先封閉的路段開放路肩通行啊~~
該不會是這個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5/69/2oonj.html

提醒您,開車上國道真的不要走路肩,國道警察最近看到一段行車紀錄器的影片,拍到不少車主違規走路肩,根據車牌,一口氣開罰了五十四部車輛,每位車主都被罰了三千元。

這是一個被堵在車陣中的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的畫面,就是這段影片讓54部車輛最近都收到罰單,包括這部趕著送乘客到台北的客運車,後方緊接著幾部小轎車還有連結車、趕著送貨的貨車都走在路肩上,正常的車道堵啊堵像個停車場,但是他們卻可以一部接一部往前走,有人看到受不了,前方一部銀色休旅車往右切也加入走路肩的行列。

因為收音機裡警廣正不斷播放,前方有車禍正在排除,就是這起車禍,一部大貨車追撞客運車、鐵材散落一地,車道封閉一個多小時,造成後方回堵二十公里,駕駛人等得不耐煩,一個個往路肩開,警察就根據民眾提供的這段影片,一個個鎖定車號,每走過一輛就有三千元罰單,54輛車一口氣開了16萬2千元罰單。 [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3/201103250699906.html]
靠近我.你要有被吞噬的準備.
年前在新店二出口(中興路二段)那下交流道,小弟也開路肩,慘,一條子已在那裡守株待兔,收到罰單當天嚇

到,4000大洋,好貴.....我寧願超速測一下愛車的尾速,就算被罰也沒那麼貴.樓主的感覺我懂,不過我是真違規,

希望樓主申訴能成功,加油!
就算是警廣口誤說成開放路肩,
再怎麼樣, 也是事故地點開放路肩讓車輛得以通行,
不是從回堵起點開始開放路肩,
那堵在車陣裏的都是傻子嘛.

從回堵起點到事故路段, 路肩務必保持淨空, 讓警車, 救護車, 拖吊車, 甚至消防車能快速到達事故地點.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就算是警廣口誤說成開放路肩,
再怎麼樣, 也是事故地點開放路肩讓車輛得以通行,
不是從回堵起點開始開放路肩,
那堵在車陣裏的都是傻子嘛.

從回堵起點到事故路段, 路肩務必保持淨空, 讓警車, 救護車, 拖吊車, 甚至消防車能快速到達事故地點.
...(恕刪)

本來就是事故現場開始路肩, 不知道樓主與其他人是如何看待這件事?

一般道路自行開放路肩的習慣自然而然的帶到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行走路肩就是該罰!!

萬一路肩也塞車,警車、救護車、處理車禍工程車要怎麼短時間趕達現場??

為何不是 ( 一口氣開罰了五百四十部車輛,每位車主都被罰了三千元 ),只有五十四部車輛在排隊。

這樣就知真正是誰錯了!

補充: 一般開放路肩是指車禍發生現場距離 1~50公尺大約範圍內的通行車輛,別自我膨脹。
唉...所以行車紀錄器檢舉真的是.....
雖然有影像...但真的能涵蓋全部的事實嗎?
我不知道大家一頭熱在檢舉啥?
我說句實在話...這玩意只呈現了部分事實不是嗎?
僅在肇事時提供更準確的畫面!
總之...警察本來就是很鬆散的職員,你舉證他就開單!
你有疑問自己再舉證來銷單...大不了說開單有瑕疵...你咬他啊?

我試問大家...
你手上拿了可錄影的工具,要在馬路上巔倒是非其實不難!
那又何苦藉此舉報來發洩不滿或滿足自己的正義感?

無奈...只能說...在台灣公平跟正義等你有錢有權時就會擁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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