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樓主!! 既然那麼衝的第一時間下車理論~~ 準備輸贏!!那為什麼還要請警察幫妳呢?? 妳就是那種遇到硬的 就夾著尾巴 落跑找人當的那種??沒本事的話不要學人下車理論!! 走為上策還在小路高速行駛~~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
tker wrote:其實在車上嘴泡一下就...(恕刪) 台中逢甲商圈發生行車糾紛,卻演變開槍事件,遭槍傷的駕駛還撞飛2名無辜騎士,事發後4天,警方抓到開槍嫌犯,他是毒品通緝犯,已經被苗栗法院判刑3年,亡命路途上還開槍殺人,相當囂張。
CCL wrote:那麼剛好, 前面有警車,那就車一橫, 把車都擋住啊~~要酸去叨....(恕刪) 不過擋下來可能兩個都被開單 ,樓主可能還被開兩張 ,一張亂按喇叭 , 一張妨礙交通(擋住馬路通行) ,對方車,警察可能還開不了單 , 因為算秒數,對方也不過擋你幾秒鐘 , 不是擋住一直不讓路 ,至於粗口對罵 , 兩個都有吧 , 警察也管不了這個 ,粗口部份要爭的話, 警察只好兩個都帶回去作筆錄了....話說一開始,樓主 B-B 就號了 , 叭了那麼久 , 難怪 "富豪" 會抓狂...他是 "富豪" 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