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路邊撿來的 wrote:原來我們拿到的交通大隊出具的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是假(恕刪) 你還真的不懂,你可以拿這個上法院打官司看看車禍的責任歸屬,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益至鉅(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肇事責任鑑定深具專業性,必須依據警員「現場處理」所蒐集的證據,包括被害人證詞、肇事人證詞、目擊證人證詞、現場跡證、車體跡證、人體跡證等,經由肇事重建的程序,分析出肇事原因,再經由「路權侵權行為」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為」的歸責法則,判定當事人的肇事責任。所以法院認可的肇事責任鑑定需經由交通機關在各縣市所設置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才可判定兩造雙方的肇事責任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您有沒有上過法院通常...(恕刪) 好了,我認了,說再多你還無法接受我的觀點不好意思當事人不是你,以後若你有相同類似的情況,我會很樂意告訴你我的論點的天地萬物,生物的多樣性令人咋舌,相對的不同的人有不同觀點就不足為奇了我只是以我的觀點提供當事人做參考,同時基於保護當事人的立場而不願PO出論點,就被你拿來攻擊,你若想幫當事人的話,你大可提出你的想法,在這猜測我的職業,貶損我的論點,是能提升你的格調嗎,若有,我到是願意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