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開後霧燈情節輕微不罰阿~!

因為這台計程車是“警光”.......我想應該是跟警界有交情....先把這件事戳掉了.....
.....

damafong wrote:
看來我逛錯地方了~不好意思!各位檢舉達人們...

你們的熱血確實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有了你們,違規的鼠輩將無所遁形,舉起正義之火,掃蕩世間的不平...

希望達人們能持之以恆!若干年後也別忘了你們的社會責任哦~

...(恕刪)

每次看到這種酸溜溜的冷嘲熱諷
我就貼這個






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台灣騎車開車可以完全不違規的
就連法官跟警察都一樣
所以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都不要抓了?


那些愛違規的人會說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管什麼?你住海邊阿 管那麼大阿?"
"別人也違規阿 為什麼只抓我?"
"你自己也會違規 所以你不能檢舉別人"


那些愛冷嘲熱諷的會說
"那麼愛檢舉 你不會去當警察嗎?"
"又沒獎金 你是吃飽太閒喔"
"為你加油喔 地球和平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都是一些老梗
當當耳邊風就好
只會轉移焦點

真正惡意違規影響他人交通權利的人
反而沒人管沒人唸
他們還可以大喇喇地說
"大家都這樣阿 你不會嗎?"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
"你也違規過 所以你不能抓我違規"

這邏輯跟
"你不能罵總統 因為你沒當過總統"
"你不能罵警察 因為你沒當過警察"
"你不能罵強姦犯 因為你沒當過強姦犯"
是類似的 反一下而已




違規有分故意的跟不是故意的


路邊併排停車
後面汽車不得已要跨越雙黃線逆向幾秒鐘

路邊公車計程車併排上下乘客慢慢來
後面機車不得已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看到黃燈要轉紅燈了
緊急煞車而前輪超越停止線

這些都不是故意的



禁止左轉處左轉迴轉
故意切入連續車流插隊
故意在直行車道衝到前面插隊左轉(不認識路?少來了啦 有是有 機率很小啦)
逆向超車(前方整條路被事故或是惡意龜車擋住的話不算)
闖紅燈左轉迴轉直行右轉
不戴安全帽(安全帽帶不扣好)
騎車講手機
三貼四貼


這些我看不出有那些是不小心或不得已的










看完我只覺得...那定這法條幹嘛?

怕立法院沒事做嗎???

記者勒?!!!

qazcde wrote:
檢舉後得到的回覆~!...(恕刪)

那我以後晚上開車也就是說後霧燈可以常開囉
提醒後車別跟太近
我的老車沒後霧燈~看來必須要加裝一下
以確保行車安全

damafong wrote:
看來我逛錯地方了~不好意思!各位檢舉達人們...

你們的熱血確實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有了你們,違規的鼠輩將無所遁形,舉起正義之火,掃蕩世間的不平...

希望達人們能持之以恆!若干年後也別忘了你們的社會責任哦~



你可以退下了,並沒有人請你近來逛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
如果法律你也不覺的需要尊重
道德於你如浮雲哪
烏綠無糖去冰 wrote:
我的老車沒後霧燈~看來必須要加裝一下
以確保行車安全...(恕刪)

哈哈
如果來到板橋的話
不要說霧燈
你連探照燈都可以把牠裝上去
反正是基於提醒來方車輛及提高辨識度
以防制車禍發生嘛

這員警的轄區是板橋分局
從中山路1段文化路1段漢生東路分界那邊一直到土城樹林以內都是

來這邊
前後霧燈盡量開沒關係
該名員警不舉發



歡迎來到新北市,浮洲橋頭,環河路上還有好幾家LED店家幫你裝超閃LED燈,連機車都可以下下面這台AUDI一樣亮,打鳥一定要打過後車廂,不然不及格
大家來拼經濟了
專案就叫做閃亮新北市好了






cablek wrote:
歡迎來到新北市,浮洲...(恕刪)

這裡的轄區也是歸那位板橋分局楊警官管的
一切情節輕微 不予舉發
探照燈給他用力開下去吧

再給大家一劑強心針吧
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像板橋一樣是無政府狀態的





damafong wrote:
一樣是回到警察手上....(恕刪)


我支持你+1


檢舉幾千件,違規狀況還是沒改善..可以看見明顯削弱政府施政效能有作為與無作為,所得到的結論(交通亂象)一樣還是沒變化,國庫雖然增加,但一般人無感!違規民眾收到罰單,其他人一樣無感,交通亂象一樣沒變...直接召來警察排除交通障礙,大家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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