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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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找對方過來方向的便利商店/銀行/銀樓....等有監視器的場所
對方穿著顏色與車身顏色

在明天相同的時間去現場找一台機車不開頭燈拍照模擬狀況
主要看是否可以看的到(上法庭舉證用)

如果對方是黑車+黑色衣服....那真的很有機會喔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你責任比較大,
不管如何你處於非該道路(直行)方向,
就算對方速度在快。

切身之痛,
出險的時候保險公司也是如此。
大約6:4吧!
除非有錄映
否則說對方無開大燈
其實是無意義的
因為對方不承認就好了
但那有人承認自己錯的
假若法庭很堅持轉灣車讓直行車之路權
你是完全無法反駁的
重點是和解
但又要讓對方看出你怕了她
否則她會獅子開大口的
這就要技術了

jim720810 wrote:
小弟家人~<U...(恕刪)

你錯 陪吧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只要轉彎發生車禍....即使你到了調解委員會,轉彎車永遠輸!!就是要賠!!看要賠多少了!!
送去鑑定也是你的錯!!看有沒有保險??保第三人責任險?不是強制險那種喔!就可以賠對方!!
因為我曾經吃過虧....妳可以說明我可以賠醫藥費!!另外如果提出無法工作要你賠償薪水的話,請對方開證明!!
提供參考…我去年有發生過。
不論什麼鬼理由,轉彎車都必須先讓直行車通過,才能轉彎,即使你快彎過去,他用100hr/s的速度突然撞上你,因為這是絕對路權,你有拿駕照代表你是專業的駕駛人,所以轉彎的一定過失比較大。

上述是去年我轎車左轉,對方從下坡衝上來撞到我…因為身處異鄉,撞到的又是該警局警員的老婆…算了,他怎麼說,我就怎麼賠…就是要錢嘛。(絕對路權一說,警員說是前年不知幾月修法的)
樓上的大大~您還真雖= =

了解~謝謝各位~

目前對方不提告~

在談和解的部分~QQ...呼
以目前資訊來講,您轉彎車輸面大
除非
1.筆錄中對方有說未開大燈or超速
2.有證明以上事實的佐證

基本上以我之前經驗是7:3
沒以上證據
我認為你現在不是想著怎麼去讓自己肇責減輕
而是先探知對方的想法
在簡易判決跟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前
以對自己最合理的賠償去跟對方和解
我想最輕就是修復他財損的部分
傷害部分可以用強制險出險
就是你最輕也最基本的道德賠償了

最好速戰速簽和解
很多人都是先說沒關係沒關係
給他時間久了想東想西
就開始獅子大開口

jim720810 wrote:
小弟家人~<U...(恕刪)


以我遇到的經驗跟你說

問題1:這種情況下,警察為何說要讓直行車先行?說直行車有路權?
不管有沒有待轉區 機車 都是要自行待轉 這對你非常不利
因為當時我朋友就是這樣 對方撞到他的機車後部 一樣判輸 而且都快到左轉區的斑馬線了...~"~
對方如果沒開大燈 警察會要求你拿出證據...光說他們不會信的 可能問看看有沒有機車行車紀錄器
或是其他證人幫你證明!


問題2:對方沒辦法上班,我們要賠錢嗎?~
請問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圓滿?雙方各自付醫藥費嗎?

當初我們判輸是有付錢一個禮拜 後來是有和解 陪6600元紅包當作一個禮拜
對方也只是小擦傷...照賠~"~ 畢竟判輸 要求他拿出薪資證明即可 至於幾天要看法官如何判
如果有和解 通常道義上 不嚴重 都是包6600元

以上是 我遇到的經驗 希望有幫到你^^"

N年前考駕照~都說直行車優先了

如果你想偷懶 請打方向燈再轉

這樣後面的人會閃你

像我常偷懶~方向燈會打~主要是怕別人A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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