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高雄民族路轉大中路的每位汽車駕駛

這個路口要「取諦」汽車「違規」行駛該路段右轉,蠻有困難的。有看到右邊一堆店冢和賣車的經銷商吧,要開車去這些店家的車,是不是就要切進這條慢車道?那這樣這條路不能行駛汽車嗎?假設有規定該路段汽車只能是為了去這些店家才能切進這慢車道,那更難認定違規的標準了汽車車主開過去路邊,看一下發現不是自己想去的店家,然後馬上就走,算不算違規?重點應該在於不管在內側的右轉專用車道,或外側的慢車道,駕駛人要依正確的燈號行駛。
上面的說得對,這個地方很多轎車貨車拖板車,駛用慢車道,本來取締認定就困難
而且駕駛人駛進這慢車道,不管是有心或無心的,都應該是要心平氣和等慢車道燈亮,隨著機車慢慢往前開
而不是在後面狂按喇叭,搞什麼
亂七八糟的禁行機車就會產生亂七八糟的規劃!

拆掉分隔島, 取消禁行機車, 車流分向車速分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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