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超車算正常嗎 差點撞到我的右車頭

檢舉吧!保證成案,國道就是3000~6000
被多次硬上我都是這樣修養脾氣的,比起當下捉對廝殺好處多多。
還滿常見的

最少他速度比較快還有打方向燈

樓主大概很少遇到龜速不打方向燈又愛變換車道的吧

遇多了你大概會覺得這速度算好咖了

風之使者 wrote: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其他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樓主看看以上法條吧,應該最少有兩條讓他吃單!


我覺得這條文很有意思

dylan_fjshih wrote:
這當然是 趕著去見 ...(恕刪)


我正常雙眼看都看得出來"他"變化車道有打方向燈
你是用哪隻眼沒看到"他"打方向燈????
dylan_fjshih wrote:
別聽/看一些屁孩在這...(恕刪)

其實是有打方向燈啦...
不過這種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又連續切換車道的
方向燈是打給誰看的?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其實是有打方向燈啦...
不過這種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又連續切換車道的
方向燈是打給誰看的?....(恕刪)


應該還是有看到
不然不會刻意加速來關門..

跟內側車輛並排行駛刻意擋路
後車沒辦法都只能右側超車
但是樓主又會刻意加速關門...

這種駕駛習慣
遲早會出事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應該還是有看到
不然不會刻意加速來關門..

跟內側車輛並排行駛刻意擋路
後車沒辦法都只能右側超車
但是樓主又會刻意加速關門...

這種駕駛習慣
遲早會出事
...(恕刪)



這種亂鑽超車的方式
遲早會出事

很多人鑽習慣了 連路上沒什麼車也一定要鑽
早不變換車道 晚不變換車道 內車道空空的也不用
就是要等到中線的車和外線的車接近時 全力加速去鑽那個縫
莫名其妙

我都會關門 不過絕對不會讓他接近時才加速 老遠就關得好好
愛危險亂鑽還怪別人不給鑽 豈有此理

stephenliang wrote:
這種亂鑽超車的方式
遲早會出事

很多人鑽習慣了 連路上沒什麼車也一定要鑽
早不變換車道 晚不變換車道 內車道空空的也不用
就是要等到中線的車和外線的車接近時 全力加速去鑽那個縫
莫名其妙

我都會關門 不過絕對不會讓他接近時才加速 老遠就關得好好
愛危險亂鑽還怪別人不給鑽 豈有此理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濶天空,

你怎麼知道你下一次會不會遇到小混混或惡意飆車族,光按喇叭就有人被開槍了,還惡意擋路?

希望你運氣一直很好,不會遇到那種人..
stephenliang wrote:
這種亂鑽超車的方式
遲早會出事

很多人鑽習慣了 連路上沒什麼車也一定要鑽
早不變換車道 晚不變換車道 內車道空空的也不用
就是要等到中線的車和外線的車接近時 全力加速去鑽那個縫
莫名其妙

我都會關門 不過絕對不會讓他接近時才加速 老遠就關得好好
愛危險亂鑽還怪別人不給鑽 豈有此理...(恕刪)


就看他出事
會波及到誰囉..

高速公路上關門??
以為是在賽道嗎??
大家就繼續再這樣玩啊..

開得慢的請走外側車道
並且請不要併排行駛...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嫌內側車慢請去他後面閃燈 把他趕離內線
要從外線車道超車就油門踩到底 不然就不要怪被人家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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