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又汽車行駛至交岔
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應讓直
行車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 項、第102 條
第1 項第7 款訂有明文。前揭「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
行」之規定,適用範圍包括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
行駛情形,以及於號誌化路口紅燈允許右轉車輛與橫向
直行車輛之情形,惟若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前後
車之行車秩序,則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1 項之規定乙
情,此有交通部102 年4 月24日交路字第0000000000號
函文1 紙(本院卷第49頁)、98年2 月5 日交路字第00
00000000號、98年7 月3 日交路字第0000000000號函文
各1 份(本院卷第39至40頁)附卷可憑。
---
他判斷錯誤是他的事情,路權是他的
不影響你沒有禮讓的事實
你當下怎麼知道他有沒有煞車?你怎麼知道他判斷錯誤?
我個人開車右轉時很喜歡觀察機車騎士的騎法
只要你提早打方向燈提早切換,我看到的每個騎士要馬就是乖乖跟在後面
要馬就是加速從左側超我車
縫?哪來的縫?
除非開車技術差抓不到右邊距離,這樣我也沒辦法了
nyko1225 wrote:
因為有影片
所以若是我是汽車駕駛
我的辯解是
右轉燈我有打了已經很明白說明我要右轉
右後方我也確認僅有一台慢速機車
而且我也路口減速右轉
機車快速接近我時發現我要右轉有按煞車
但她卻選擇加速前進
她的錯誤判斷造成她的傷害
況且機車還違規快速騎在路肩
汽車何罪之有
這情形通常我就像大家說的
之前就先關門
但白癡到處都有
有幾隻還是會硬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