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915龜山鄉自強南路車禍

按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
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又汽車行駛至交岔
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應讓直
行車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 項、第102 條
第1 項第7 款訂有明文。前揭「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
行」之規定,適用範圍包括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
行駛情形,以及於號誌化路口紅燈允許右轉車輛與橫向
直行車輛之情形,惟若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前後
車之行車秩序,則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1 項之規定乙
情,此有交通部102 年4 月24日交路字第0000000000號
函文1 紙(本院卷第49頁)、98年2 月5 日交路字第00
00000000號、98年7 月3 日交路字第0000000000號函文
各1 份(本院卷第39至40頁)附卷可憑。
---
他判斷錯誤是他的事情,路權是他的
不影響你沒有禮讓的事實
你當下怎麼知道他有沒有煞車?你怎麼知道他判斷錯誤?

我個人開車右轉時很喜歡觀察機車騎士的騎法
只要你提早打方向燈提早切換,我看到的每個騎士要馬就是乖乖跟在後面
要馬就是加速從左側超我車
縫?哪來的縫?
除非開車技術差抓不到右邊距離,這樣我也沒辦法了

nyko1225 wrote:
因為有影片

所以若是我是汽車駕駛

我的辯解是

右轉燈我有打了已經很明白說明我要右轉

右後方我也確認僅有一台慢速機車

而且我也路口減速右轉

機車快速接近我時發現我要右轉有按煞車

但她卻選擇加速前進

她的錯誤判斷造成她的傷害

況且機車還違規快速騎在路肩

汽車何罪之有





這情形通常我就像大家說的

之前就先關門

但白癡到處都有

有幾隻還是會硬鑽
yanyu_911 wrote:
你這說法是不對的...(恕刪)

不對就不對又如何? 我能避免車禍就好!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firedragon wrote:
如果是大型車,有內輪差,可沒辦法行駛最外側再轉
難道機車騎士也不用管它繼續右側超車?

看情況:同車道、不同車道
1. 原本大型車在內車道(準備右轉),機車在外車道(準備直行),大型車要等外車道直行車先通過
2. 原本同車道,大型車打了右轉燈,同車道後方車還要鑽右邊...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四、駕駛大型車輛在多車道右轉彎,因車輛本身、道路或交通狀況等限制,如於外側車道顯無法安全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fanrien wrote:
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免設之
...本例中,路面邊線為紅實線(禁止停車)

『得』免設:原本應劃兩條線,但也可以只劃一條線
(劃兩條線:路肩有寬度,但不適合停車;劃一條線:路肩不寬)



我認為,白線外側是『路肩』:
1. 在路口前,白線外側還有『停車格』;『慢車道』應該出現『停車格』嗎?
2. 如果<白線~停車格>算慢車道,<停車格>才算路肩,那『路面邊線』在哪裡?
3. 街景圖和現況不同(取消了停止線、機車停等區),也證明白線外是『路肩』

wetty wrote:
看情況:同車道、不同...(恕刪)


若稱超車
那不就是同車道,後車超前車才叫超

前車要右轉,後車不等他轉,也想從右邊鑽
那當然很容易撞在一起啊

大家都只知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卻很少人知道,後車要讓前車...
前車動作還沒完成,後車就一股腦上去...事故就這樣發生..


米咖 wrote:
本次討論的是四輪汽車...(恕刪)




見鬼了!怎麼沒看有人叫二輪排在四輪後面



是因為路比較大條嗎?
騎車又不是在玩大樂透
發生車禍再回過頭來看是不是路肩
定義不直覺規劃也不一致
上法院還要再賭一次法官是不是恐龍

套句米咖說的
不對就不對又如何? 我能避免車禍就好!
再附帶一個
同時能讓機車騎士避免車禍,何樂不為?
堅持這樣開,下場就是如樓主的影片中的車禍而已,還學不會嗎?
繼續去執著你的路肩吧

wetty wrote:
『得』免設:原本應劃兩條線,但也可以只劃一條線
(劃兩條線:路肩有寬度,但不適合停車;劃一條線:路肩不寬)

我認為,白線外側是『路肩』:
1. 在路口前,白線外側還有『停車格』;『慢車道』應該出現『停車格』嗎?
2. 如果<白線~停車格>算慢車道,<停車格>才算路肩,那『路面邊線』在哪裡?
3. 街景圖和現況不同(取消了停止線、機車停等區),也證明白線外是『路肩』


你的得免設的解釋是為了?

1.『慢車道』應該出現『停車格』嗎?
很奇怪嗎?
街景圖

2. 如果<白線~停車格>算慢車道,<停車格>才算路肩,那『路面邊線』在哪裡?
你可以去問交通局啊,我沒有解釋權

3. 街景圖和現況不同(取消了停止線、機車停等區),也證明白線外是『路肩』
這只是你個人的解讀,並不能證明甚麼
我覺得機車騎士非常有問題
明明有打方向燈卻硬要闖過去
而且像我晚上下班都會看到一堆不看車的機車騎士
我看到都一把火!!!要是哪天真的出事了我看他們要怎麼辦
fanrien wrote:
套句米咖說的
不對就不對又如何? 我能避免車禍就好!
...繼續去執著你的路肩吧

討論法規,不代表我不懂防禦駕駛
但,我的觀念是:法規才能要求別人,防禦駕駛只能要求自己
fanrien wrote:
1.『慢車道』應該出現『停車格』嗎?
很奇怪嗎?

『車道』就是車道,不是『停車格』

應該說,<白線~停車格>算慢車道,<停車格>算路肩
既然,<停車格>算路肩,為什麼不要明確劃出『路面邊線』呢?



同一段路,慢車道的寬度,到了路口突然變成兩倍?
(超討厭公務員便宜行事)
很好啊

wetty wrote:
討論法規,不代表我不懂防禦駕駛
但,我的觀念是:法規才能要求別人,防禦駕駛只能要求自己


我甚麼都不要求,只希望大家在路上平平安安,不要害人也不要被人害
前人說得好,當法規跟安全衝突時,我選擇安全
騎車開車時我寧可把精神放在路況上,也不會去研究到底是10cm還是15cm,還是有沒有紅線或停車格
那都不重要。

眼前顯而易見的狀況能避該避不避
事後再來翻牌看看是不是路肩
沒有意義
騎車開車在路上不是買彩券的遊戲
前方車輛已經警示要右轉,在後方的機車讓一下很難嗎?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汽車轉彎前不是在機車的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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