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說 wrote:你引擎當時是靜止的還是發動中的?!我猜是靜止的吧?! 他前面有說了引擎是發動狀態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這是什麼狀態? 樓下你說說看~
酒駕從嚴認定,我認為沒什麼不好,何況車輛發動了就很難灰啦不然你酒駕騎車回家,前面遇到臨檢就下來牽,你說只有牽車,這樣要怎麼算所以現在基本上都是從嚴處理,有發動人騎在上面就很難躲了因為我朋友上個月也是類似這樣被抓,跟我抱怨,其實我個人是覺得活該明知道要喝酒,就乖乖坐車去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酒駕在台灣已經讓太多人喪命了,刑責加重,從嚴處理我個人都很贊成
前陣子有新聞有位酒駕的先生,才開一小段,警察就鳴笛取締,車主緊張就自撞了當時就爭論說,酒駕取締不是應該要預防酒駕的發生嗎?怎麼等人家都上車開走了才抓。所以警察現在看到在人行道嚕車時就應該要取締了吧? 不然要是牽車者騎上了馬路,馬上出意外誰要負責?希望警察只是誤判,而不是故意栽贓。如果栽贓拚業績就太陰險了,一定要找立委治治。
公務員濫權枉法裁判足以構成瀆職罪,告成立他公職就泡湯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25條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