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來01發這文有用嗎?網軍會幫你解決一切嗎?

orcer wrote:
那以後喝完酒後,打110...(恕刪)


也是可以啦~

R.B.G wrote:
我覺得你來01發這...(恕刪)

一堆白目相挺的鄉民會幫他繳罰金
別傻了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不可說 wrote:
你引擎當時是靜止的還是發動中的?!
我猜是靜止的吧?!


他前面有說了

引擎是發動狀態




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
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
引擎是發動的 雙手握著龍頭 車子在移動

這是什麼狀態? 樓下你說說看~
酒駕從嚴認定,我認為沒什麼不好,何況車輛發動了就很難灰啦

不然你酒駕騎車回家,前面遇到臨檢就下來牽,你說只有牽車,這樣要怎麼算

所以現在基本上都是從嚴處理,有發動人騎在上面就很難躲了

因為我朋友上個月也是類似這樣被抓,跟我抱怨,其實我個人是覺得活該

明知道要喝酒,就乖乖坐車去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酒駕在台灣已經讓太多人喪命了,刑責加重,從嚴處理我個人都很贊成
冤望阿大人
喊著個應該沒有用吧
下次再機警一點
坐計程車回家
德仔仔 wrote:
我本來就是要坐計程...(恕刪)

別傻了路上行駛的車輛
駕駛和車主有規定一定要同一人嗎?
就不能跟朋友借車駕駛嗎?
你這種解釋是行不通的跟你酒駕行為兩碼子事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前陣子有新聞
有位酒駕的先生,才開一小段,警察就鳴笛取締,車主緊張就自撞了

當時就爭論說,酒駕取締不是應該要預防酒駕的發生嗎?怎麼等人家都上車開走了才抓。

所以警察現在看到在人行道嚕車時就應該要取締了吧? 不然要是牽車者騎上了馬路,馬上出意外誰要負責?

希望警察只是誤判,而不是故意栽贓。如果栽贓拚業績就太陰險了,一定要找立委治治。

cdyao wrote:
前陣子有新聞有位酒...(恕刪)

那個立委敢出面為酒駕的事出頭的?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公務員濫權枉法裁判足以構成瀆職罪,告成立他公職就泡湯
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25條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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