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在路上有時得機靈點.個人曾經在西濱上某路段停在路口等紅燈.結果後面砂石車高速接近還拼命猛按喇叭.想想小命重要也不知道牠煞車行不行.只好越線前進到旁邊車道(這算闖紅燈, 我有先看沒車路況允許)剛移好車, 砂石車就咻滴從我旁邊衝過紅燈.嚇死了.想想萬一我不移, 他最後才急剎車, 萬一剎不住, 我不就葛屁了. 還是別跟他賭嘿.
jeremyshadow750 wrote:那為什麼不反向思考……大車要如何減少死角的產生..(恕刪) +1死角不能當做是害死人的理由,就跟A柱一樣,台灣有很多的駕駛只會轉方向盤和踩油門,車身的行進路線和距離都不會抓,撞到卡到夾到壓到人就說沒看到,現階段只能增加自己的防禦觀念免的被這種三寶害到,不知日本的大車會不會常把人輾斃,一切應該都是看有沒有要避免車禍發生的心態吧
討論串感覺很偏頗......行車上路就是風險,防禦性駕駛絕對很重要,因為行車上路後,有太多自己無法掌握的因素,所以才只好靠自己的能力來增加安全性。現實是不完美的,大車有一定的疏失,如果今天很完美的假設大車都不壓線,全車環景攝影跟司機全神貫注開車或許問題會少很多,但現實就不會都這麼的完美。想要避開不完美的現實,可以考慮不出門,或是改變使用的交通工具增加安全性,或是學習防禦駕駛,當然也可以嘗試改變不完美的現實。只是要改善現實狀況,大家心理自然有數,即便定高罰則,悲劇仍不會消失,因為人不是完美的,總是會有意外疏忽的時候。我們可以去追究為何大車駕駛的過失或者疏忽,同時也要知道,在不完美的狀況下,如何提高安全性。
給大家一個良心的建議, 看到這類的大型車, 自己識相躲遠一點... 死了再來說誰對誰錯都太遲了...我自己親身的經歷,很痛... 因爲他們真的有死角, 而且蠻大的. 上次在塞車的時候想切入一臺18個輪子的載雪車的前方(我在他的右後方)因爲他前面有約3.5臺車的距離. 目測距離覺得可行就加了油門準備切入(但是我的車速約40, 卡車15左右). 剛剛切入個不到兩秒就聽到"冬"的一聲... 後面被載雪車沒有刹車的情況下撞了... 司機下車淡淡跟我說我在他的死角切入他根本沒差覺我已經切入... 在加拿大這個算我的錯因爲是我切入, 還好有保險... 18個輪子的載雪車...可憐的小白
六藝君子 wrote:你大錯特錯, 錯到離譜1. 你的法律知識錯到離譜,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是用在裁量被告的責任, 被告!!! 回去默寫100變, 甚麼叫被告2. 你的態度只是來發洩負面情緒, 一點建設性都沒有3. 剛好相反, 大家的用意是要減少死傷.4. 請舉證, 三寶上路就是會被保護、會被防禦的, or go to (2) 法官指判斷刑法部分,刑法部分是在於是否能阻卻違法而定罪,舉個例好了,假設開車撞到闖紅燈的人,闖紅燈固然違規,但法官也會論定開車的是否有煞車去阻卻這起事件
真理之手 wrote:一直無限上綱機車要...(恕刪) 很多作為不是要卸責或者把過錯推到機車族身上而是,如何可以讓自己更安全生命沒了....就算最後證明了自己是對的這....真的有意義嗎?畢竟我們現在討論的可不是什麼大道理所以不會有革命、戰爭、災難等等會出現危及生命的可能我們討論的只是....交通安全對方駕駛犯錯....後續會遭遇相對應的裁罰但是,如果生命沒了,就算你證實了對方錯了真的划算嗎??遵守交通規則當然重要但是一個吃線、另一個超速他們可能都有違規的部分但是結果如果是發生了死亡車禍肯定就是最糟的雙輸狀態
為啥要治標不治本??為啥要勸人家遇到流氓閃遠點...而不是勸人家不要當流氓??防衛駕駛沒法律規定~只要不違法~要不要防衛是個人自由~重點是你不要做出一些違法讓人家要防衛的行為就好了嘛...這才是治"本"啊!不是革命?革命是為了什麼?修正錯誤讓生活更好嘛~討論交通安全對錯是為了什麼?讓以後的交通環境更好嘛~性命已經犧牲了無法挽回~那更要藉此機會宣揚和糾正錯誤的觀念~減少以後違法行為的發生啊...而不是選擇當駝鳥~要沒錯的人妥協~退讓~讓錯的人繼續錯誤的認為反正別人會讓所以隨便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