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車主應該自行負擔部分超額保費!

將自己的行車風險轉嫁他人,要求無肇責車主自行負擔。樓主真是「神邏輯」啊!

使用者付費、使用者付費、使用者付費

應該要求政府學習國外,不僅應該大幅提高人身傷害險的理賠額度(至少1000萬),而且強制所有交通工具(包含所有汽機車輛)加保「任意第三人財損險」至少150萬...

台灣今日最大的交通問題就是「過於低廉的私家交通工具使用成本」,造成使用者毋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這不叫自私,請問什麼才叫做自私呢?!
保險公司願意承保如此高的保額
代表他錢也收的不低
既然保險公司都收了錢了
出事情當然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依照肇事責任來劃分賠償金額
也很正常阿

順帶一提 沒人會故意撞自己買的車子
更何況如果之後要脫手
這些維修記錄都會令車子價格受影響
仇富還講一堆543的,講一堆先管管三寶,少了三寶天下太平。
管人家買啥車,要不要順便管人家買啥房?神邏輯..

love543543 wrote:
超跑車主應該自行負擔...(恕刪)


在馬路上行駛,誰能保證不會出意外,肇事負責原本就是天經地義,

但是如果肇事的對象是超跑,那麼賠償的金額可能是小老百姓一輩子都賺不到錢,

行車所發生的一個意外,就可能害肇事者家破人亡,

畢竟,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沒有這種能力可以賠償,

畢竟,超跑不是民生必需品,炫富的程度居多,

畢竟,要開超跑出來炫富,就要有可能出車禍的心理準備

畢竟,要開超跑出來炫富,就要有一般民眾賠不起的心理準備

基於上述種種,我認為超跑車主確實應該負擔超額的部分費用

當有人把上千萬的奢侈品開在路上的時候,
就已經將不必要的高額賠償風險強加在每個用路人身上。
基於只要是人都可能犯錯,
這裡回文的每一個人都有機會碰到,
一旦碰到了,可能要賠一間房子的金額,
這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不過,如果不用全額賠償,又有道德危機的問題,這也不行。

考慮到現在人命可能比超跑還值錢,
有保超額險的話,超跑賠償的問題就顯得沒那麼大,
所以法律上對於超跑賠償問題就沒有另外立法規範的動機
目前也只能這樣囉,就讓開超跑上路的人占便宜一點。
至於一般市井小民,保險還是保高一點比較安心,
畢竟超跑不常遇到,但是路上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值錢

選我正解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capyu wrote:
但是如果肇事的對象是超跑,那麼賠償的金額可能是小老百姓一輩子都賺不到錢,

行車所發生的一個意外,就可能害肇事者家破人亡,

畢竟,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沒有這種能力可以賠償,

畢竟,超跑不是民生必需品,炫富的程度居多,

畢竟,要開超跑出來炫富,就要有可能出車禍的心理準備

畢竟,要開超跑出來炫富,就要有一般民眾賠不起的心理準備

基於上述種種,我認為超跑車主確實應該負擔超額的部分費用


我把上述"超跑"兩個字換成"人",你自己看看邏輯通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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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被肇事的對象是"人",那麼賠償的金額可能是小老百姓一輩子都賺不到錢,
行車所發生的一個意外,就可能害肇事者家破人亡,
畢竟,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沒有這種能力可以賠償,
畢竟,"人"不是民生必需品,死掉一個不影響整體經濟活動,
畢竟,"人"出門,就要有可能出車禍的心理準備
畢竟,"人"出門若出事,就要有一般民眾賠不起的心理準備
基於上述種種,我認為受害"人"確實應該負擔超額的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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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殘、撞死一個人,賠償金額數百至數千萬,絕對沒有比超跑便宜。
love543543 wrote:
超跑車主應該自行負擔部分超額保費!近日見新聞有計程車也有一般駕駛與超跑發生事故,而有某些論調認為看到超跑是該讓路,又或自己提高事故理賠金額,以防止遇上該類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卻面臨鉅額理賠的壓力。
但如此一來買了一部高價稀有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的一般民眾呢?
個人並無仇富心態,相信大部分的人也是良善的,但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也很複雜,有時即便並無蓄意但也會招致橫禍。
仰賴監視器或證人亦要有一定的運氣,因為監視器在最重要的時刻"臨時"故障時有所聞,而車禍好發在無人偏僻路段,要找到目擊證人更是難,雖然證人有補助600元但取證的耗時費力也讓人打退堂鼓。
在司法判決的過程,其實是艱難的尤其涉及大筆金額的賠償,對擁有鉅富的人,卻僅是數字遊戲罷了,但一般市井小民度日皆已不易,若有巨額賠償的壓力日子更是苦不堪言。

假設場景:
1.某年輕超跑車主A於快速道路上因心情大好,左閃右切造成來車於後方閃避不及撞及前車,而又無行車紀錄器可佐證。
2.某A超跑與B超跑於國道競逐,造成後車輛失控撞擊。

過去的經濟環境以及藏富的心態,超跑在國內並非如此常見。但現在市區路上卻是四處可見,即使國家對這些超級跑車課以重稅,對這些車主也不過是九牛一毛。
開車族為了這些稀有車種而必須提高自己的保費,賺進大把銀子是保險公司,因為可以想見這個金額會有多龐大。

如果如果讓超跑車主承受部分的風險,一來對多數的駕駛人而言不會有驚天的理賠金,二來超跑車主於駕駛時可以衡量後果不會恣意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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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擁有超跑再來說這段話~~我才認同你

哇哈哈~~

樓主本想說會引起共鳴~~沒想到被炮的那麼慘

love543543 wrote:
但如此一來買了一部高價稀有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的一般民眾呢?...(恕刪)


換個方向想

如果開高價稀有車就該自行吸收超額理賠金 那開車的駕駛不也是等同要被其他路人霸凌
只要仇富者就故意去撞 反正保險不夠賠的通通要超跑車主自己吸收 撞了不用賠好爽

這完全不合理 誰撞的誰賠這是天經地義 怕賠到脫褲看到超跑就不要跟緊緊 離遠一點就對了

不能因為他貴 就合理化肇事者的責任

你要是買棟4-5千萬的市區透天被小屁孩開車失控撞進你家然後車子起火燒了 連房子一起燒了
車子理賠上限50萬剩下的你這屋主自行吸收 你說好不好阿?

頭腦是個很不錯的東西 我相信你有 偶爾用一下可以變聰明哦


love543543 wrote:
買了一部高價稀有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的一般民眾呢?...(恕刪)


邏輯不通,完全只想到自己。

按照你的說法
買了一部國產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只買的起機車的一般名眾?
買了一部機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只買的起單車的一般名眾?
買了一單車,是否就等同霸凌了沒有經濟背景只能推三輪車做回收的辛苦遊民?

結論就是憑甚麼以你自身的情況做為基準?
遊民撞爛了你的國產車對他們來說也是高價奢侈品,是不是你也比照自行負擔超額保費?
路上行車事故難免
但是自己要去A到別人
能怪得了誰?
先管好自己不要A到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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