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畸形法規造成人車間的階級與歧視?

真理之手 wrote:
除了台北 你告訴我全台哪裡有像台北那樣的公共交通網
高雄離峰時段 30分一般公車 尖峰也要10~15分
再來捷運站離我上班的地方少說要走上10~15分
我20分就可以從我家到公司 大眾要花上2倍的時間
你所說的現象就是典型台灣的「政府鄉愿+百姓民粹」所導致的後果 (政府變相鼓勵使用私家交通工具)

為什麼使用私家交通工具得到時間上的節省,而且還只付出比大眾運輸費率更低廉的使用成本;這些私家交通工具低廉的使用成本,卻是建立在使用大眾運輸的使用者必須共同分攤?

良性循環與惡性循環,地狹人稠本來就應該「限制私家交通工具、發展大眾運輸系統」,可是台灣因為「政府鄉愿+百姓民粹」,導致過於低廉的私家交通工具使用成本,大眾運輸系統只能依靠補貼賠本經營,變相鼓勵私家交通工具。後果仍然要由我們的後代繼續承擔

歡迎來到鬼島
先把職業駕駛排除.

就單單一般用路人, 路權都一致, 罰金也一致. 責任也一致, 停車格收費也照所佔面積比例一致. 真的都很好,

可是先跳出來反對的一定是開車的, 不要問我為什麼會這麼說.

對了, 傷者為大那是另一層次的問題, (沒有比較偏二輪使用者)

想想看. 只有沒幾輛腳踏車在使用的慢車專用道..

想想看, 南北向, 東西向的快速道路也跑滿了一堆機車

想想看, 每個車道都有機車, 都會有可夠大又不夠超車的空間給四輪的去擦撞機車.

想想看, 所有費用都照比例 125CC 繳多少, 1250CC 就繳10倍..

到底會出來反對的會是二輪的還是四輪的呀??

whathell wrote: 想想看, 所有費用都照比例 125CC 繳多少, 1250CC 就繳10倍.. ...(恕刪)
光看到這一點就表示你不夠瞭解保險費率的精算,在BC因為有公營保險公司,只要是私家交通工具,就要求強制保險涵蓋傷亡3000萬(台幣)以及財損150萬(台幣),費率就算是100cc機車也是6000/年(台幣)起跳;反觀我的4800cc汽車每年全險也才不過40000/年(台幣)(因為汽車可以在「零肇事」的情況下每年享有保險費率折扣,最高43%;反觀機車保險是「沒有任何折扣」的)

看看另外幾棟樓在吵什麼「小老百姓不幸撞上超跑」如何如何,問題癥結就在保險制度。過於低廉的私家交通工具使用成本,讓鬼島居民能省則省,甚至連保險也是以最基本的「強制險」為原則

至於停車費率的設定,原則上當然是以面積計算,可是還要根據地區地價以及供需做調整,路邊停車應該是屬於「短時」且「高週轉」為原則;這樣才能極大化使用效率

真理之手 wrote:
舉例很難懂嗎
法規定義上都是汽車請問 為啥限縮機車的用路權
我國人民的公民權既然可以不看人去限制權力
那請問路權又何來的的理由去限制?

是很難懂你是說甚麼,
管制車輛和你的公民權怎麼扯在一起了,
只有以前皇帝的專制時代,才會以人的貴賤,來限制使用的交通工具,
現在誰都沒有被限使用,只看你自己喜好,或你自己能力差考不上駕照,
雖許多車輛規類為汽車,但汽車本就分許多種,大型汽車還禁止行駛高速路內車道,
汽車再被分類也算侵犯公民權嗎。
yan49516 wrote:
是很難懂你是說甚麼...(恕刪)

同樣的身分 為啥要分高低 這樣很難理解嘛

機車與是汽車 小客車也是汽車

為啥前者限被縮道路使用範圍 後者卻不用?

不要再拿大貨車出來比的 這種特別性質的車輛要來比啥?

就算拿來比 大貨車能走路的也是比機車能走個還多條阿

whathell wrote:
就單單一般用路人, 路權都一致, 罰金也一致. 責任也一致, 停車格收費也照所佔面積比例一致. 真的都很好,
可是先跳出來反對的一定是開車的, 不要問我為什麼會這麼說.

一個汽車停車格,可以改劃5個機車停車格。對機車收一小時10元的停車費,很多人會摸摸鼻子認了這筆帳;但對汽車一小時收50元的停車費,肯定哇哇叫!
機車路權比照自行車就好了,還有人認為機車不是慢車,到底有沒有拿過機器腳踏車的行照和駕照,都已經有腳踏車三個字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你所說的現象就是典...(恕刪)
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某種程度也是民粹所致

真理之手 wrote:
同樣的身分 為啥要分高低 這樣很難理解嘛
機車與是汽車 小客車也是汽車
為啥前者限被縮道路使用範圍 後者卻不用?

你乾脆說商場的購物車也是車,大家都是車,分甚麼路權。

此影片道出台灣騎機車的無奈
不知道甚麼時候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才會在台灣消失

不是兩段式左轉安全
是跨車道轉彎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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