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heck wrote:公投結束,兩個爛蘋果...(恕刪) 1.速度變快發生車禍危險性就更高,生存機率也更低.2.基於第一點不建議提高,但求通暢,任何時段各車道都不低於最低速限.3.100,110.想開快的話,公投設賽車場如何?
以下純粹小弟個人看法 . 不喜歡的 , 就請略過勿讀 .樓主別作白日夢啦 , 醒醒吧 ....這個如果 , 在未修法之前 , 只是如果 , 是永遠無法實現如你願的 , 了解嗎?!今天你不關心別人提出的議題 , 哪還能奢望明日別人關心 , 這個"你認為"所謂重要的議題?!這個議題如果提出 , 真的是我國的大笑話 . 1.成案機率接近零. 2.就算成案 , 我也不想投這種 . 在我心目中 , 我認為毫無意義的議題 , 兩個爛蘋果都比這有意義的多 ! 就算交付公投 , 依現行法律也絕對不會通過 .
herblee wrote:好像沒這種規定吧! ...(恕刪) 絕對有低...有去過德國都知道...只是我只確定德系有說不定歐系也有可能有這我不清楚只是美系與日系絕對有限速其實這樣分類限速不是因為自己國家的車子是因為德系的車子已經通過他們嚴格的安全撞擊測試有嚴格的把關車子才會出廠所以他們認為他們自己的車子最安全....然而美系與日系的安全度....可能他們認為高速下很危險吧 ..